因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二類事業單位公辦幼兒園主班教師144名,配班教師315名,專任教師73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基本條件
(一)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的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年齡40歲以下(1981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但最遲須在畢業后一年內獲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二)崗位條件
1.主班教師
具有學前教育、幼兒園管理等幼兒教育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同時須具有1年及以上幼兒園班主任工作經驗。
具有以上專業非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須具有3年及以上幼兒園班主任工作經歷。
2.配班教師
具有學前教育、幼兒園管理等幼兒教育相關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具有以上專業非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須具有2年及以上的幼兒園教育工作經歷。
3.專任教師
具有體育、美術、音樂、舞蹈等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5月31日。
2.報名材料
(1)寶安區公辦幼兒園教師應聘報名表(網上報名后,下載簡略報名表,打印并簽名);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報告;
(4)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證;
(5)工作經歷證明(模板見附件2)、榮譽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6)承諾書(模板見附件3)。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只接受網上報名,報名網址為:
資格復審安排在面試后進行,屆時請將材料統一使用A4紙復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標注序號,按序號順序進行排列。其中,第(1)、(6)項材料收原件,(2)至(5)項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4.報名人員所提供的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如報名人員的學歷學位驗證報告暫無法提供的,最遲應在考察結束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報名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資格初審
1.組織專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按一定差額擇優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初審結果,通過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試
1.時間、形式等內容將通過短信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設置合格線,合格線以上人員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確定體檢人選。
3.面試結束后,在“寶安政府在線”公布面試合格人員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察人選。考察內容為資格復審,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2.因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聘用
擬聘人員考察合格,且不違反國家、省、市事業單位招聘有關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相關規定的,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關文件執行。
四、有關說明
(一)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擬聘人員分配到所報考學區的各公辦幼兒園工作,不服從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崗位人員性質為非在編合同人員,崗位設置試用期,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人員的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2年5月24日。
(四)請報名人員詳細閱讀本公告,如對招考政策有疑問,請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電相關單位咨詢(聯系電話見附件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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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