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計劃招考77名事業單位專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
公明街道辦事處計劃招考專輔77名。具體招考崗位詳見附件1。
二、招考對象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一)光明區戶籍人員;
(二)在光明區辦理的登記失業人員;
(三)在光明區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報考人員需符合招錄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各招錄崗位對報考人員最高年齡、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取得相關職稱和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有具體要求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前一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辭退不滿5年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考和光明區專干、專輔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公告發布之日起,至8月22日24:00。
(二)報名資料
1、《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專輔報名表》(表內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專輔考試報名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高中及以下學歷可不提供);
5、學歷電子備案注冊表(高中及以下學歷可不提供);
6、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4);
7、任職回避承諾書(附件5);
8、光明區戶籍人員須提供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
9、在光明區辦理的登記失業人員須提供失業登記證明;
10、在光明區的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須提供貧困勞動力等相關證明、近6個月在光明區繳納社保證明、光明區租房合同或街道行政服務大廳(社區工作站)開具的居住證明。
(三)報名方式
報考者將報名資料掃描后一并打包發送至對應的招聘部門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XXX(姓名)+身份證號+崗位編號+聯系方式”,不按照要求發送,造成無法聯系,其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請務必留存好報名資料書面材料。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1.崗位編號(GM001-GM002)
咨詢電話:0755-27732121陳小姐或羅小姐;
郵箱:gongmshce@szgm.gov.cn
2.崗位編號(GM003-GM004)
咨詢電話:0755-27160013張小姐;
郵箱:gongmajb@szgm.gov.cn
3.崗位編號(GM005)
咨詢電話:0755-21381095鐘小姐;
郵箱:gongmcjb@szgm.gov.cn
4.崗位編號(GM006)
咨詢電話:0755-29585405麥先生;
郵箱:gongmzfd@szgm.gov.cn
5.崗位編號(GM007-GM008)
咨詢電話:0755-27737880傅先生;
郵箱:gongmjdgmsq@szgm.gov.cn
(四)資格審查
對報考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視為報名不成功不予發放準考證。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五)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初審后將通過電話、短信或者郵箱通知符合崗位要求的考生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及領取準考證,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不予通知。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提供的聯系電話、電子郵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備案審查結果為準。
五、考試
(一)考試類型
面試。
(二)考試說明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成績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根據面試成績排名,按擬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體檢名單將會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
(三)考試時間
待定,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短信、電話或郵箱方式通知。
注意: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出具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粵康碼“綠碼”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考試;報考人員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并全程戴口罩參加考試。14日內行程顯示有中高風險軌跡的、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光明區國科大醫院西院區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七、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部門對其進行資格復審,辦理入職前收取體檢報告、報名資料①②⑤⑥⑦⑨項原件,審核驗證③④⑧⑩項資料原件并收復印件。同時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
九、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相關單位的被聘用人員將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到社區工作(不服從分配的不予聘用),具體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事處統籌安排。
十、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公明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投訴舉報電話:27106632。
(二)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88211630。
(三)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88215747。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各環節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考試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體檢、公示環節,如考生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響聘用情形的,相應崗位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體檢、擬聘人選。
(三)擬聘人選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準,30天內(從公示結束之日起算)未辦理相關報到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考察、體檢、擬聘人選。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六)本公告由公明街道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中涉及招聘崗位的具體問題由招聘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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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區公明街道辦黨建工作辦公室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