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梧政發[2012]52號)文件精神,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面向社會直接面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直接面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1《2021年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面向社會直接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備;
(三)身體健康,適應工作崗位的需要;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和被公安機關治安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依法被辭退公職未滿五年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者在《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2021年直接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與原件必須相符,證件及材料原件必須真實可靠。應聘者的證件及材料不真實的,一經發現,面試成績作廢,所有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一)報名方式
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接受報名;外地不能到達現場報名的可將報名應提交材料掃描(A4紙規格),以電子郵件方式在報名規定的時間內發送到hhyyrsk3858904@163.com郵箱。
(二)報名時間、地點
1.時間:2021年7月22日前。
2.地點: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人事科(銀河樓12樓)。
3.聯系電話:0774-3858904
4.收材料截止時間:2021年7月22日16:00前。
(三)報名手續
1.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報名表(從附件下載,需本人簽名)、身份證、碩士畢業證、碩士學位證、資格證、執業證,戶口簿,(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不能到現場報名的人員原件審驗在面試前提交(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原件審驗的作放棄報名處理。
(四)直接面試招聘條件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面試比例原則上為1:3,不達比例須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能面試。
(五)領取面試通知書
通過資格審查后的應聘人員持有效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外地應聘人員不能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的,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時間另行通知)
五、面試
(一)面試人員確定:符合招聘條件且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進入面試名單。
(二)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
(三)面試的組織和實施:由梧州市衛健委及市紅十字會醫院組織實施。
(四)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的酌情扣分。
(五)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通過書面通知其本人。在規定的面試時間內,如有應聘者未能到達參加面試,作自愿放棄面試處理,面試將不再遞補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達不到人數比例要求的,該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成績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六)面試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的應聘者須攜帶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原件,證件不全或不真實的,取消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六、考察
根據招聘崗位人數,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核工作由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負責,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采取查看檔案、調查了解等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學習工作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結果。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可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遞補。
七、體檢
(一)招聘單位根據面試、考察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到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
(三)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四)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承擔。
(五)招聘單位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聯系到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體檢不合格的,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通過面試、考核、體檢擇優確定的擬招聘人員實行公示制度。擬招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內張榜公示,同時在梧州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人員聘用
聘用及試用期。經公示無異議,由招聘單位填寫《梧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按規定,工作不滿一年的新招錄人員必須有試用期。碩士研究生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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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面向社會直接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2、2021年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直接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梧州市紅十字會醫院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