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規定,我校擬面向社會招聘教師40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開招聘工作組織領導
成立鄭州大學校領導、鄭州大學人事處、第一附屬中學和紀檢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招聘崗位、專業及人數
詳見附件《鄭州大學第二附屬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黨的方針政策;
3.遵守法律法規,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熱愛擬招聘崗位工作;
4.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其他條件(詳見附件《鄭州大學第二附屬中學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一覽表》)。其中1-9號崗位要求2019-2021年高校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10-21號崗位招聘在職優秀教師,具有三年及以上相應崗位工作經驗,具有教師資格證、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分崗位應具備的條件
1.應聘1-9號崗位: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同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
(2)暫未考取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如通過招聘,須于一年內考取教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相近,否則予以解聘。
2.應聘10-21號崗位,須同時具備:
(1)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和所報學科須一致;
(2)曾獲得過地級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質課一等獎及以上榮譽的,年齡相應放寬3~5年;
(3)講授過的優質課科目須與應聘專業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已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同時發布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址為http://www.ha.hrss.gov.cn)、鄭州大學(網址為http://www5.zzu.edu.cn/)等網站,發布時間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5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登錄https://zpjob.acabridge.cn/school/6796,進入“鄭州大學附屬中學教師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8日,每人限報1個崗位,請應聘者慎重選報。報名成功后務必牢記登陸密碼,應聘者可憑此密碼登陸招聘系統查詢個人相關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體事宜,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我校網站(因本人未及時閱讀相關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應聘者筆試前須于指定時間親自攜帶以下資料“原件”經現場確認后方可領取準考證: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第一學歷至最高學歷);
3.教師資格證;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
5.區縣級及以上優質課證書;
6.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近三年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
7.學校工作及班主任工作經歷證明;
8.符合教師崗位招聘條件的其他證書或證明。
應聘人員須根據應聘崗位和相應條件按照順序準備以上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套,核驗原件,提交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試講和答辯),各環節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和監督下,由鄭州大學具體組織實施。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及排名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網站上公布。筆試時,招聘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變動情況將及時在學校網站公布。筆試結束后,若發現某崗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3人,取消該崗位招聘。
2.面試(試講和答辯)。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內容為本專業領域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面試方式采取試講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歸納概括能力、教學組織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環節將全程錄音錄像。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并于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學校網站公布面試成績及排名。面試當天若相關崗位因人員缺考形不成競爭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若相關崗位因人員缺考形成競爭的,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應聘考生總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4.疫情防控措施:(1)資格審核、筆試、面試等環節,均須應聘人員本人到校,入校前出示個人當天健康碼和健康情況聲明書,進行現場測溫,體溫達標者方可入校;(2)入校后,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均須全程佩戴口罩,確認身份、面試答辯環節除外;(3)進入考場等室內區域,應聘人員需配合工作人員提示二次測溫,并進行手部消毒,合格者方可入內;(4)考場、候考室等均單人單桌,桌子間距超過1米,門窗敞開,考場使用前后進行全面消毒;(5)如現場發現發熱、咳嗽等新冠特征的人員,即刻啟動校內防控應急預案;(6)根據防控需要,學校可隨時調整防控措施,應聘人員須配合學校的整體安排落實防控要求等。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我校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考試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體檢人員名單在我校網站公布。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如體檢出現不合格者,由學校決定是否按報考同一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人員由我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遞補。
(五)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結束后上報,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后,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上報擬聘用人員公示時,需提供擬聘用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據《河南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省直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通知》辦理入職入編等相關手續,其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鄭州大學紀檢委負責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咨詢電話:0371-63886000(鄭州大學附屬中學)
0371-67781085(鄭州大學人事處)
監督電話:0371-67781266(鄭州大學紀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廳事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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