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是由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舉辦、以財經商貿類專業為主體的全日制公辦高職學院,是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高職院校優質暨重點校建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職工630余人,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錢塘區下沙高教園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2個崗位共11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各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4年9月底前。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結束,由用人部門給出試用考核結論,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4日16:00。
應聘人員登錄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網(http://hr.zjiet.edu.cn:90/)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2.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4日,應聘人員可通過人才引進網查閱資格審查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由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并在我校人才引進網發布筆試安排通知。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并各按40%和60%折算計入總成績。具體如下:
1.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初定于2024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具體安排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我校人才引進網的筆試通知。
筆試內容:公開招聘輔導員筆試試題(客觀題60%,主觀題40%),主要涉及公共基礎知識及與崗位相關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或資料)。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我校人才網公布。
2.面試。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中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與招聘崗位的匹配性。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各崗位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計劃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我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我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由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未如實填寫,或有社會誠信不良記錄,或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不準”》者,取消聘用。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人才引進網(http://hr.zjiet.edu.cn:90/,“通知公告”);
2.浙江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網站(http://gxs.zj.gov.cn,“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9718323,聯系人:何老師;
0571-86929819,聯系人:翟老師。
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8月7日
原標題: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2024年第三批)
文章來源:http://rlsbt.zj.gov.cn/art/2024/8/7/art_1229743683_58939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