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新學期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全縣農村中小學、公辦幼兒園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任教。為使選調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做到“四公開一監督”,即選調人數公開、選調辦法公開、選調成績公開、選調結果公開,接受廣大教師和社會的監督。
二、選調學校及人數
1.縣城初中:新干三中、新干四中、思源實驗學校初中部、城東學校初中部、洋峰學校初中部;
2.縣城小學:金川小學、逸夫小學、城北小學、實驗小學、龍山小學、華城門小學、思源實驗學校小學部、善政小學、城東學校小學部、洋峰學校小學部;
3.縣城幼兒園:縣幼兒園、神華幼兒園、城南幼兒園、城東幼兒園;
4.縣城周邊初中:界埠中學;
5.縣城周邊幼兒園:界埠鎮中心幼兒園。
具體各學校(幼兒園)崗位需求情況,詳見附件1。
四、選調條件
(一)報考縣城學校條件
凡全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含金川鎮中心小學)現在職在編正式教師,須全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方可報考:
1.學歷層次要求。報考初中教師應取得大專及以上畢業學歷,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應取得中專及以上畢業學歷(均指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下同)。
2.專業對口要求。
①報考中小學教師:在選報學科時,只要教師資格證專業、職稱資格專業、學歷專業、近三學年中有一學年任教學科等四個方面專業(學科)中,有一個方面專業(學科)與報考學科相符,則均視為專業對口。②報考幼兒園教師:現在鄉鎮中心幼兒園任教的專業不限。
3.教師資格證要求。報考教師需有與所報崗位層次相應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
4.“績”項分要求。近兩年(2022、2023年度,下同)個人“績”項分排名均在所在單位前70%以內(小學以中心小學為單位,如是九年一貫制學校則以學校上報的考核總分排序表中的“績”項分為準)。
5.任教年限要求。報考教師須在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實際任教滿3年及以上,時間計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二)報考縣城周邊學校條件
凡全縣農村中小學、幼兒園(含金川鎮中心小學)現在職正式教師,須全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方可報考:
1.學歷層次、專業對口、教師資格證、“績”項分要求同上述報考縣城中小學、幼兒園條件。
2.任教年限要求。報考教師在農村初中、幼兒園實際任教滿3年及以上(含特崗教師服務期),時間計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三類人員要求。
①根據《江西省特崗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特崗教師被聘為正式教師后,3年內不得調入市區(或縣城)學校及其他事業單位。②根據《江西省定向師范生教育培養和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二條:在鄉村小學和幼兒園任教,服務期不少于5年。③根據贛人社發[2021]11號文:服務期滿后安置在基層事業單位的“三支一扶”人員,安置后最少應在接受單位服務滿2年方可調離接受單位,即在服務單位工作滿4年方可調動。屬以上三類教師需符合本條件后,再按照前述條件報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能報考:
1.近兩年度有一年度師德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師。
2.近兩年度有一年度綜合考核等次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教師。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其他通報中規定不能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
4.失信被執行人員或其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報考的教師。
5.其他有關規定中認定不能參加選調考試的教師。
五、選調辦法
采取筆試(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結合獎勵加分的方式形成總成績,即個人總成績=筆試成績+獎勵加分。
1.筆試內容:報考學科教師應掌握的內容。
2.加分項目:擔任班主任或任中層副職超過2年以后,實行加分獎勵。班主任或中層副職每周年加0.2分,中層正職以上每周年加0.3分,最高不超過3分。加分以滿周年為準,不足周年不加分。同時擔任班主任和中層干部的不重復加分。任職時間計算以任職文件為準(截止2024年7月31日)。
3.其他事項:同一層次、同一學科筆試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到或超過選調人數的,按總成績排序確定入闈初定對象;達不到選調人數的,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再按總成績排序確定入闈初定對象。
六、選調程序
主要考核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的業務知識及現實表現,采取公開競爭、擇優錄取的方式。
(一)發布公告
在新干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調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要求:
現編制在初中、小學、幼兒園的報考人員限報同層次選調學科中的一門專業對口的學科;編制在農村小學的幼兒教師只能報考幼兒園。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自2024年8月7日(星期三)上午8:00至下午17:30止。
報名地點:縣教體局一樓大廳。
3.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報考時需交驗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報考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分別需提供大專及以上、中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證明專業的職稱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提供加分項的相關證明材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3張。
(6)報考人員均需填寫統一印制的《新干縣2024年秋季選調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報考登記表》,且必須在“如被選調到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職稱續聘按省、市文件規定辦理,如低聘或不能按時續聘,本人無意見”一欄中親筆簽名。
(7)根據縣發改委批復,每位報考且資格審查合格的教師均需交納報考費200元。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逐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人員發給《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經核實后隨時取消選調資格。
(三)加分公示
筆試前將報考者的獎勵加分情況在新干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和公示欄里公示3天,公示期間將有反映的情況及時核實并告知當事人。
(四)筆試
1.考試時間:8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領取筆試準考證:請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于8月10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在教體局4樓人事股1領取《準考證》。
3.考試地點:縣城東學校。
(五)公布成績并確定初定對象
筆試后及時公布報考人員的個人總成績,并按個人總成績分層次、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根據各層次、各學科選調人數初步確定選調對象。若遇總成績相同,則依次以年齡大(以有效身份證為準)、工齡長(以人事部門核準的為準)為順序優先確定為初定選調對象。報考人員如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須在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內將查分書面申請交縣教體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由縣教體局派員統一查分,對漏改、漏登、錯統、漏統之處進行查核。對于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查核范圍。查分過程中,試卷只能與查分工作人員和監察人員見面,并將查分情況告知其本人。
(六)張榜公示
將初步確定的所有選調對象名單于8月12日(星期一)在新干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若有舉報,并經調查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所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選崗確認
請全體初定對象于8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前趕到縣教體局5樓519會議室參加選崗。如不參加選崗或選崗后放棄的,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系統內各類選調考試、職務晉升和評先評優。
選崗辦法:分層次、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再按崗位設置表簽字確認選崗學校。具體崗位分配詳見附件2。
七、組織領導
公開選調教師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為加強組織領導,特成立新干縣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領導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人事股),負責辦理選調工作的日常事務,由縣教體局主要領導任辦公室主任,其他局班子成員為辦公室成員。
八、工作要求
教師選調工作是關系到教師切身利益的嚴肅工作,要從嚴治考,嚴肅考風考紀,嚴格按照有關考務要求進行筆試組考,強化以下幾個環節工作:
1.考生和監考教師的手機等所有通訊工具不得帶進考場。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攜帶有《考生守則》所規定的禁帶物品進考場,一律按該科考試成績零分處理。
2.考試過程中如發現有舞弊、代考、陪考等行為,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組織的教師進城考試,并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3.本次選調考試的出卷、閱卷和登分等工作均聘請外地教師并在外地進行。整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實行陽光操作。有關人員要各負其責,嚴守紀律,照章辦事,實行回避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對在選調中嚴重違規違紀者,將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本方案由新干縣教體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直接向縣教體局人事股咨詢。
聯系電話:0796—2600131(新干縣教體局人事股)
舉報電話:0796—2602738
附件1:新干縣2024年秋季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選調教師各學科崗位需求表
附件2:新干縣2024年秋季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選調教師各學科選崗確認表
附件3:新干縣2024年秋季選調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報考登記表
新干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8月3日
附件:(掃描二維碼獲取)
原標題:新干縣2024年秋季公開選調縣城及周邊學校(含幼兒園)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2NDcxNjM0OQ==&mid=2247502604&idx=1&sn=cf89bc9aee572b5825026bceccb2ae26&chksm=cfa0f6275160e51a9d7ba6d61544edfb518bdedc7804eaa7285b3da397fc6ba1f8b633b58a0c&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