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7〕36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文件規定,根據增人計劃和招聘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為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本次招聘單位為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招聘名額2名。具體招聘崗位、名額等詳見《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
2.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5.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應往屆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7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期間出生)。
8.學歷要求、專業要求等詳見《崗位表》。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等),由負責資格審查部門或單位進行認定。
報考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當月底前取得。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錄、招聘紀律的人員,不能報考。
3.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4.被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能報考。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6.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者在本次招聘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期間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五、實施程序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專欄(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忻州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sxxz.gov.cn/rsks)、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1日-2024年7月25日24:00。
溫馨提示:本次招聘與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4日報名的“寧武縣2024年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補充招聘工作人員”筆試為同一時間進行,請上次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不再進行報名,以免造成個人經濟上的損失。
2、資格初審和結果查詢
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資格初審結果在考生提交報名申請次日至2024年7月26日12:00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考信息,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
本次招聘崗位要求報名人數應達到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若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的,要相應核減招聘名額,使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如招聘人數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
報名結束后未達到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應屆生崗位”,可將崗位招聘名額和報名人員轉為原招聘單位資格條件相同的一般性崗位,如仍不達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
所有因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被核減或取消招聘名額的崗位,在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發布招聘名額及崗位變更公告。
報考者所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具體改報時間和方式咨詢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見后)
未改報其他崗位或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報名序號是報考者上網打印準考證和后期成績查詢的關鍵字符,務必牢記。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24年7月26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準考證下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報名人員,具體打印時間詳見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通知。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解決。(咨詢電話見后)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5、考務費用減免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的報名者,按報名繳費程序,先進行繳費,然后于2024年7月21日—2024年7月26日到寧武縣人社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確認手續。
辦理時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50分)、職業能力測驗(50分)。
參加考試時,考生需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的不得參加筆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四)資格復審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若最終入圍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公告,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由本人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提供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含港澳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認證的學歷認證、學位認證報告、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還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已就業的人員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審查部門對資格審查結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見,合格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復審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額1:3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1次),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名者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用時10分鐘。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能力、決策能力、應變能力等。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當日在考點公布,并在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公布。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計劃招聘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須達到65分以上,不達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考生進入考場到退場將全程錄音、錄像。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有關事宜見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公告。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U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到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復檢費用考生自理。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合格者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應當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擬聘用人員是否符合捍衛“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2024年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學校、派出所、社區、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考生體檢、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形成的空缺名額,根據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最多遞補2次)。
(七)公示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對擬聘用人員由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寧武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ningwu.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學歷(學位)、綜合成績、崗位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如有放棄不再進行遞補。
通過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照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聘用文件,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招聘單位法人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期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用人單位與新聘人員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中約定5年服務期限,并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服務期內不得借調、調動。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已參加工作的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并協商同意調出,否則,不予聘用。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希望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崗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
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0-4723187
報名、準考證打印技術咨詢電話:
寧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350-4723187
監督電話:
寧武縣紀委監委0350-4722048
忻州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350-3333625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借章)
2024年7月17日
原標題:寧武縣紀檢監察綜合保障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ingwu.gov.cn/zwyw/tzgg/202407/t20240717_399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