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交通執法事業發展需要,結合有關規定,決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六)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職位的人員不得報考;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報考;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報考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寧海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 |
法制管理 |
2 |
研究生學歷,獲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要求:法學、法律一級學科 |
全國 |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
計算機管理 |
1 |
研究生學歷,獲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要求: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一級學科 |
全國 |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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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管理 |
1 |
研究生學歷,獲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要求: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 |
全國 |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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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管理 |
3 |
研究生學歷,獲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要求:交通運輸工程、交通運輸、機械工程一級學科 |
全國 |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3.從事一線執法任務,適合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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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
3 |
研究生學歷,獲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 專業要求:土木工程一級學科 |
全國 |
1.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3.從事一線執法任務,適合男性。 |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畢業)可憑學生證、就業協議或就業推薦表報名,但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4年普通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期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國(境)外留學人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或畢業論文為準,報名時提供國(境)外院校主干課程或畢業論文摘要部分等證明。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4年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
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本次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時間:2024年3月1日9時至3月7日16時。
報考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xt.nbhr.org.cn/),選擇進入“寧海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3月8日9時至3月12日16時。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報考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再對報考人員開放。
審核初審通過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核減或取消的招聘計劃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招聘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在規定的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
3.現場資格確認
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現場資格確認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生需提供學生證或學籍證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證件(證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視作放棄。
(二)考試
1.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試人員口頭表達能力、分析應變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綜合素質,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5分,成績不合格者淘汰。在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各招聘崗位,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超過15:1的,增加面談環節,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未按規定參加,視作放棄。面談主要了解、考察報考人員的受教育情況、特長榮譽、個性特征、談吐禮儀、社會實踐、工作愿景和崗位匹配等綜合情況,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談成績不計入面試成績中。
2.綜合素質測試
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綜合素質測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綜合素質測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總成績=面試成績×6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每個招聘崗位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綜合素質測試。
(三)體檢與考察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電話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未參加的,視作放棄。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相關文件執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在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名單一經公示,后續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需自愿服從組織分配,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五年服務期。
(二)按照《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應當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
本公告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寧海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4-83522022
監督電話:0574-83522016
寧海縣交通運輸局
寧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