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和改革研究院是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圍繞廣東省經濟社會重大問題開展應用性政策研究,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心工作提供支撐。為加強科研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編制空缺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年齡及其他條件。年齡3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之日;應屆畢業生年齡不限。其他條件詳見附表《廣東省發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7.港澳居民報考條件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執行。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廣東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11月10日9:00起至11月24日18:00。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陸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注冊和報名。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要在報名系統上傳提交的材料如下: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3.身份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1張圖片上,JPEG或JPG格式);
4.學歷學位證書:各學歷階段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5.崗位招聘條件有要求的工作經歷等證明資料(PDF格式);
6.其它證明:(1)國(境)外留學人員,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2)以相近專業報考的應聘人員,提交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gd.gov.cn/)或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http://drc.gd.gov.cn/)、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提交相關佐證材料不完善、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3.招聘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境外留學人員按所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和成績單參照國內相近專業報考,報考時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
4.應屆畢業生應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報名時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應提供就業推薦表作為佐證;往屆畢業生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5.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落實回避規定,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五)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應聘人員應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實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1.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資格初審由網上報名系統自動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信息和崗位匹配性進行初審。應聘人員須對本人網上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未按要求上傳照片和附件,或上傳報名材料清單不完整的,視同無效報名。
2.資格復審
(1)科研崗位(01)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2)科研崗位(02)和科研崗位(03)的資格復審安排在筆試之后、面試之前進行,對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3)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當場退回。
(4)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蒲袓徫?02)和科研崗位(03)因入圍面試人員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五、考試
考試按照不同崗位分為“面試”、“筆試+面試”兩種不同測評方式。其中:
(一)科研崗位(01)測評方式為“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專業素養、邏輯思維、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等方面綜合素質。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綜合成績。
(二)科研崗位(02)和科研崗位(03)測評方式為“筆試+面試”
1.筆試
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包括考核文字功底、專業水平、研究能力等方面綜合素質,不指定參考書目。筆試采取閉卷作答的形式進行,筆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在成績合格者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階段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筆試成績將通過“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信息系統”統一公布,考生在系統中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公布,請留意網站信息。
2.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3.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如同一崗位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招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的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并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公布。
體檢由廣東省發展和改革研究院統一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結果以電話方式通知本人。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問題的說明
(一)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各環節通知均在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drc.gd.gov.cn/)公布,應聘人員報名后密切關注相關動態信息發布。
(二)關于遞補的說明: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或放棄聘用的,廣東省發展和改革研究院將視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進行遞補在同崗位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0-83134634(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
監督電話:020-83134163。
附件:1.廣東省發展和改革研究院2023年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研究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