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署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員額制工作人員9名(非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1.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要求的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僅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及崗位要求,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且已完成教育部門認證的港澳永久居民。
(二)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需符合崗位規定年齡要求;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在深圳市寶安區建筑工務署工作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8.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關要求
1.報考學歷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須與《深圳市寶安區建筑工務署2023年10月員額制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
2.報考專業
報考者須按《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初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屬國(境)外學歷的須同時提交相關材料的中文譯本。
3.報考年齡
按照《招聘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報考,35周歲以下要求1987年10月19日之后出生,以此類推。
二、報考
(一)報考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
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在符合報名條件的前提下,請報名考生登錄線上報名網站:https://2023jzgws.htirc.cn,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以下材料:
(1)身份證(正反面);
(2)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3)崗位要求的各類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等)證明材料,須提供國家統一頒發或認可的相應等級證書,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級的均為符合條件;
(4)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及工資單(如銀行流水)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及工資單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簽訂勞動合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國(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
崗位沒有具體從事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可提供勞動合同等證明;
(5)設計作品或管理項目介紹(僅工程相關專業需要提供,原則應以作品集形式呈現);
(6)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無犯罪記錄證明;
(8)個人征信相關證明材料;
(9)其他認為可體現本人專業能力的材料;
(10)上述證書、證明、成績單等相關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備資質的翻譯公司加蓋公章的中文譯本。
2.報考時間
報考時間為2023年10月19日9:00至10月25日18:00。以網上報名成功時間為準。
(二)報考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接聽;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未及時接聽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截止后,寶安區建筑工務署對照招聘公告中的相應崗位硬性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擇出符合崗位硬性要求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若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少于5倍時,由寶安區建筑工務署決定崗位是否開考。
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核,最終以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備案審核結果為準。資格審核貫穿聘用全過程。
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寶安區建筑工務署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
(一)筆試、面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形式,具體時間及地點等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面試滿分各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錄用。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分數高低順序依次確定名次。
對筆試合格(合格線60分)的報考人員,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復核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從遞補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最終按照崗位擬聘人數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同一崗位參加筆試人員不足1:5比例的,達到合格線以上且資格復核合格的考生均可進入面試。若筆試第5名存在成績并列情況,則該名次同一成績考生均進入面試環節。
(二)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在總成績60分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中,依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面試成績、進入體檢人選以及體檢有關事項將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在線網站(寶安區建筑工務署網站)公布。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在指定醫院參加體檢。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寶安區建筑工務署組織開展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單位要求的資格復審材料紙質件,如未按要求準時提供,取消考察資格,區建筑工務署研究決定是否從其他面試人員中按成績遞補。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經考察不合格或存在重大疑點且難以查清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寶安區建筑工務署在深圳市寶安區政府在線網站(寶安區建筑工務署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寶安區建筑工務署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廉政承諾協議(離職2年內,不得接受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中介機構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的聘用,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因報考人員原因,自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未按要求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確有正當理由,提交書面申請,并經寶安區建筑工務署批準,可以適當延長。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及簽訂勞動合同;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試用期
寶安區建筑工務署與新聘人員原則約定6個月試用期,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
八、其他事項
(一)員額制人員實行年薪制,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實際收入與年度(季度)績效考核目標掛鉤。每年(季)根據年度(季度)考核結果發放各考核等級對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崗位及薪酬可依據上一年度考核結果進行調整。其中高級崗(三級)預計平均年薪酬待遇約41萬元/人,中級崗(三級)預計平均年薪酬待遇約31萬元/人,初級崗(一級)預計平均年薪酬待遇約23萬元/人,初級崗(二級)預計平均年薪酬待遇約21萬元/人,年薪酬待遇包含基本工資、“五險一金”、全年福利費、稅金、加班費和高溫補貼、季度績效工資、年末績效工資等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保障的其他工資待遇支出,實行經費全包干。
(二)招聘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招聘公告發布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初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資格初審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三)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必須是從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向前累計。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工作經歷和社會人員的兼職經歷、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四)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應當在擬聘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1個月內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應聘者,將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六)由于體檢人員放棄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或考察結果不合格等原因,最終聘用人員少于擬聘人數的,由寶安區建筑工務署研究確定是否按成績高低遞補。
(七)深圳市寶安區建筑工務署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九)招聘信息相關查詢網站如下:
寶安政府在線(http://www.baoan.gov.cn/bajzgwj/gkmlpt/index,寶安區建筑工務署網站)。
(十)咨詢電話:27781013-223,27781013-202,接受咨詢時間: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十一)本公告由寶安區建筑工務署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由寶安區建筑工務署研究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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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寶安區建筑工務署2023年10月員額制人員招聘崗位表
深圳市寶安區建筑工務署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