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伊春嘉蔭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3年伊春嘉蔭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9人)》已于2023年10月19日發布,本次伊春嘉蔭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9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四)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以1987年10月以后出生為準)。
(五)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學歷(學位)須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比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港澳地區、國外院校畢業的人員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原則上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專業目錄為準。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一致,只有連接詞不同,如“與”“及其”“與其”“和”“及”等或多“專業”、少“專業”兩個字(類似詞語:“方向”“管理”“工程”“藝術”“技術”“碩士”)等,多“學”、少“學”一個字等類似情況,可以報名;應聘人員畢業證專業名稱在招聘崗位專業要求中表述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如考生畢業證專業名稱為“繪畫(中國畫)”,而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表述為“繪畫”“中國畫”等類似情況,可以報名。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本次招聘所聘用人員在嘉蔭縣域內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
(八)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報考崗位聘用后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嘉蔭縣域內在編在崗的行政、事業編制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3年伊春嘉蔭縣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3年伊春嘉蔭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3年10月30日9:00-2023年11月1日17:00 筆試時間: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