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和《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2023年開平市公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崗位14個,招聘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共22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3年開平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范圍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和不限等三類。
(一)應屆畢業生。指國內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且須于2023年9月4日報考前須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材料。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社會人員。指除應屆高校畢業生外,于報名首日(即2023年9月4日)前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社會人員可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應聘。
(三)不限。即同時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21〕34號)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年齡須年滿18周歲(即2005年9月5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2年9月4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9月4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是指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二)應聘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應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5.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6.曾在我市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違約行為未滿2年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1.招聘崗位已按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了專業設置。應聘者所學專業及該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必須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所學專業以所獲學歷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
2.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招聘崗位在專業要求后以括號形式提出專業方向的,應聘者除須具備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外,修讀課程還須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方向。
3.應聘者不得應聘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應聘,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經院校教務處蓋章的專業課程成績單、畢業學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依據等材料。請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應聘者在報名時主動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是否符合專業要求。
(四)其他
1.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報考的崗位和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2.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居民戶口本等證書、證件須以證書或獲得資格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有關證書、證件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4日【國內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報考前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3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指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資格證。不包括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
3.工作經歷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在軍隊工作的經歷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經歷視為工作經歷;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9月4日。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
4.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職人員或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非在職)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或定向、委培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報考,并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5.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秘書工作的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6.本公告“應聘資格條件”中未作明確界定的,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附件3)中“關于報考資格條件”的解釋。
7.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
四、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網站(***://***.kaiping.gov.**/kpswsjkj/index.html)查詢相關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報名頁面從“開平市衛生健康局”(***://***.kaiping.gov.**/kpswsjkj/index.html)進入。應聘者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必須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及體檢。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
2.應聘者應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基礎上,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或學習、任何職(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還須填寫注明在職在編或臨聘人員)。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資格初審
1.招聘資格初始審核由招聘單位通過報名系統人工審核。應聘人員可于報名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可根據審核原因修改個人資料,修改完成后在【報考管理】--【報考記錄】頁面點擊【提交資料】。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溫馨提示: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招聘單位一旦通過審核,應聘者將無法對報名資料進行修改。如有需要,招聘單位會電話聯系應聘者,應聘者須填寫有效的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因填寫電話有誤或因應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單位聯系不到應聘者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2.應聘者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8日16:00,招聘單位審核時間為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9日20:00。應聘者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崗位表,及早選擇對應的崗位報考。2023年9月8日16:00至9月9日20:00期間,招聘單位審核報名資料不通過的,應聘者可繼續修改資料但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五)打印準考證
應聘者須自2023年9月13日11:00起進入“開平市衛生健康局”(***://***.kaiping.gov.**/kpswsjkj/index.html)報名頁面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考試、資格審查、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依據和證明,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不按時打印準考證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應聘者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體檢。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社保卡、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理受理回執或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應聘者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居民身份證明等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五、考試辦法、時間和地點安排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組織實施。筆試工作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應聘者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攜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質的側重點分為A、C兩類,具體情況如下:
A類:衛生類崗位考試內容為衛生專業技術知識能力測試。
A1醫學三基,包括醫學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
A2護理學專業知識。
A3藥學專業知識。
C類:綜合類崗位考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4.筆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線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網站和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應聘者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若涉及加分,系統中查詢的筆試成績為加分后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得納入面試范圍。
5.筆試加分。根據省、市的有關規定,對符合加分對象范圍的筆試成績加10分。加分對象范圍:參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務計劃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
辦理筆試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證、戶口簿、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
筆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考生持加分所需材料,到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申請加分(聯系股室:人事股,聯系電話:0750-2252002)。逾期未申請,視為考生自愿放棄加分。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線范圍內,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入圍面試比例【招聘人數:入圍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對象須按開平市衛生健康局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聘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前資格審核。用人單位須在面試前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審核,審核時間地點由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確定后通知應聘者。審核資料如下(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戶口本、報名登記表(雙面打印)。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應聘者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附有學校教導處蓋章的各科成績表)和學生證(各個學期均已蓋章注冊),并且須在聘用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者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的,還需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等材料。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
(4)應聘者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編在職人員,或為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非在職)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須預先經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并提交書面同意報考意見材料。
(5)崗位要求中共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出具的中共黨員身份證明。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應聘者須簽訂《應聘承諾書》,作出不放棄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記錄在案,兩年內不得報名應聘開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政府雇員。
3.組織實施。面試由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納入聘用范圍。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統一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六、體檢
(一)體檢對象
在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同崗位招聘人數和應聘者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遞補。
(二)體檢工作要求
工作由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程序、項目、紀律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七、考察
招聘單位須對通過筆試、面試且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通過實地考察或調閱個人檔案等方式進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誠信、廉潔自律,核實其社會關系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八、資格復審及公示
開平市衛生健康局將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資料,按要求報送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開平市組織的事業單位、政府雇員招聘考試,并記入應聘者誠信檔案。
經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查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網站和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關系調動、檔案遷移等手續。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書后未按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完成報到后,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性質,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其中,屬于初次就業且與事業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后考核。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可對其予以調崗或解聘處理。
十、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開平市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省和開平市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薪酬待遇。
十一、遞補
考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開平市衛生健康局可在前一環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名次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在資格審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試用環節棄權的;
(二)資格審核、體檢、考察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三)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開平市衛生健康局研究提出意見,并書面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如考生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單位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終止應聘。
十二、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規定的,將追究責任。
監督舉報受理: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舉報電話:0750-2257303。
十三、注意事項
(一)應聘者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招聘政策咨詢由開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0750—2257303;開平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股受理,電話0750—2252002。報名資格條件解釋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附件1)。
(三)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招聘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審核、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證件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五)應聘者在報名后要確保通訊暢通,若因聯系電話有誤或其他應聘者自身原因不能聯系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本公告由開平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3年開平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崗位表
2.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開平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8月29日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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