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市教育局下屬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汕頭市人民政府舉辦、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粵東唯一一所幼兒師范院校。學校位于汕頭市濠江區東湖職教園區,占地面積500畝,分二期建設。
學校具有深厚的師范教育底蘊和堅實的辦學條件,秉持“敬業、親師、博習、通達”校訓,“善教樂學,守正創新”為辦學理念。以師范教育為主體,學前教育類專業為龍頭,藝術、體育和語言類專業為補充,以國際化和產教融合為特色,培養品德高尚、技能精湛的應用性人才。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詳見《汕頭市教育局下屬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汕頭市教育局下屬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網絡報名。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電子郵箱(oahr@gdstpec.edu.**),郵件主題名為:報名崗位+本人姓名。
2.報名時間: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網絡報名須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掃描件。
(1)本人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電子版(底色不限,300萬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證;
(4)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認證函;
(5)尚未畢業的2023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畢業生推薦表及相關承諾書等材料;
(6)本人簡歷,主要包括獲獎情況等;如有其他相關榮譽及業績材料(提供主要教學、教研、科研業績材料),報名時一并提供;
(7)在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正式職工,應由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4.資格初審
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于2023年8月19日前通過短信或郵件等方式反饋初審結果。
5.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報考1個崗位。應聘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即2023年8月17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教師資格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還須于2023年8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于2023年8月17日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認證函。應聘人員屬2023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
(2)招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公務員專業目錄》)設置。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代碼為4位數)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公務員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同意后報考。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公務員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公務員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以相近專業報考。相近專業報考的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按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除《公務員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二)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審核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將在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官網發布。
2.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對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驗后當場退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
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申請復核。
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報名時提交虛假照片的,取消面試資格。
3.發放面試通知書: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向應聘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
1.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等有關事項將在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官網公布。
2.面試方式和內容: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試講和答辯,試講時間10分鐘,答辯5分鐘;其他崗位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時間15分鐘。面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3.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4.面試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公布
按照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相同的,則由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另行組織面試。
按招聘崗位,根據面試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和體檢人員在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布。
(四)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教師崗位體檢標準為《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其他崗位體檢標準為《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地點、費用等有關事宜在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發布。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規定執行。
(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教育局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汕頭市教育局提出異議。
(七)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聘用手續。
(八)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要求辦理。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應聘人員咨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考試教材。
(三)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無特殊原因的,須按照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指定時間參加體檢,積極配合好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組織的考察,在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等,否則視為個人自動放棄。
(五)本次公開招聘嚴肅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六)請應聘人員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招聘單位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七、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一)聯系部門、電話:
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0754—83900870
(二)監督部門、電話:
汕頭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附件:1、汕頭市教育局下屬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廣東汕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