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亳州學院2023年度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精準引進高水平人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對崗招聘、擇優聘用。
(三)方式靈活、一人一議。
二、招聘計劃
人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均納入事業編制。
三、人才待遇
人才待遇見亳州學院人事處網站《亳州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辦法》。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年齡要求
博士年齡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級職稱者年齡5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學術非常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投遞個人簡歷至各用人單位郵箱(簡歷投遞郵箱見招聘計劃表)。提交簡歷時,請一并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和教學科研成果證明等材料。招聘計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招滿為止。
(二)資格初審
收到應聘人員投遞的報名材料后,相關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崗位需求的人員,通知其來校參加考核。
(三)考核
1.考核組織:招聘工作在院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學院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人事處、組織部、辦公室、紀委辦和相關用人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負責2023年人才招聘工作。
2.考核主體:用人單位需成立招聘考核組,以自主組織考核為主,可根據需要邀請人事處、教務處、發展規劃與科研處等部門人員參加,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并組織應聘人員參加考核。考核組專家人數一般不少于7人,本校或基層用人單位專家數不超過考核組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3.考核方式:考核實行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采取面試、試講(說課)、學術水平評價等多種方式靈活進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技能、學術水平、科研潛力、綜合素質和學術道德等。
4.考核成績:考核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后的平均分,即為應聘人員的最終得分,最終得分低于75分的人員,學校不予錄用。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績在人事處網站公布。
(四)體檢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六)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院長辦公會研究、院黨委會審定后,在人事處網站公示7天。
(七)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規定將有關材料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關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學院紀委辦的監督下,按省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監督。學校紀委辦聯系電話:0558-5367061。
(二)應聘者應符合學校公布的招聘計劃中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認定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為準。
(三)應聘者應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五)國外學校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六)擬聘人員待遇依其簽約報到當年的有效政策規定予以兌現。擬聘用人員應根據簽約安排要求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并在規定時間內把個人人事檔案按規定提交至學院,逾期不報到或不能按時提交人事檔案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本公告最終解釋權歸亳州學院人事處。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人事處趙老師,聯系電話:0558-5367110。
特此公告。
附件:1.亳州學院2023年高層次人才招聘計劃表
2.亳州學院高層次人才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
亳州學院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