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受定遠縣人社局委托,為保障縣人武部民兵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民兵教練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計劃招聘民兵教練員5名,主要擔負全縣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隊共同課目、專業課目的教學與訓練;協助完成應征青年役前教育訓練、學生軍訓;人武部機關賦予的其他業務工作等。招聘對象為退役軍人,重點選拔具備“四會”教學能力和任教經歷的退役軍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無刑事、行政處分,無失信等不良記錄,熱愛武裝工作;
3.性別年齡:男性,年滿18周歲,不超過30周歲(1993年1月18日至2005年1月18日期間出生),符合本方案“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情形”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2周歲(1991年1月18日至2005年1月18日期間出生);
4.學歷要求:高中或相當于高中及以上學歷;
5.戶籍要求:具有定遠縣戶籍或常居住地在定遠縣(配偶或父母系定遠縣戶籍;報名時具有公安機關頒發的暫時居住證并且在定遠居住滿6個月以上;在定遠縣連續繳納六個月及以上社會保險費的);
6.服役年限:曾在部隊服役5年及5年以上;
7.個人形象氣質好,體形勻稱,體重符合軍人標準,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
8.其他要求:具備“四會”教學能力,能勝任組訓任教、機關業務處理等工作,可以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軟件,有一定公文處理能力。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情形(報名時,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1.曾具有旅級以上教導機構培訓,具備“四會”教學能力和任教經歷的(其中:旅級單位加2分/每次,集團軍加5分/每次,副戰區及以上加9分/每次);
2.曾被旅級(含)以上單位評為優秀“四會”教練員的(其中:旅級單位加3分/每次,集團軍加6分/每次,副戰區及以上加10分/每次);
3.曾在旅級(含)以上單位“四會”教學比武中獲得通報表彰的(其中:旅級單位加5分/每次,集團軍加10分/每次,副戰區及以上加15分/每次);
4.曾有新聞報道工作經歷且在報刊雜志發表過個人署名文章的(其中:地方級媒體加3分/每次,軍報媒體加10分/每次)。
5.在部隊榮立三等功及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加5分,取得C2及C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的加3分。
6.具有保密培訓資格證、從事保密或文書工作1年以上的加3分。
以上加分項目作為初選報名者進入下階段的參考依據,不作為統一考試的加分項目。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現役軍人;
6.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曾在服役期間受過黨紀、軍紀處分的;
9.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其他不宜從事民兵教練員相關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辦法,采取公開發布、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統一考核、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網上公示的步驟組織實施。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定遠縣人民武裝部(定城鎮府前街2號)。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采取現場投送簡歷及證明材料的方式進行)。
4.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情形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
(5)個人信用報告(中國人民銀行出具);
(6)《定遠縣人民武裝部民兵教練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
(7)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藍底照片3張;
(8)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23年2月21日至22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提交的相關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者確認登記并擇期通知考核事宜。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凡弄虛作假、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考試、聘用等資格。
(三)統一考核(考試時間:待資格審查結束后另行通知。)
1.組訓能力(100分):采取“四會”教學法方式進行3個科目示范教學,教學科目范圍:隊列訓練、單兵戰術基礎、輕武器操作、衛生與救護、偽裝與防護,考核科目自選1個(30分<含教案15分>),抽考2個(各35分<含教案15分>);
2.基礎科目(100分):進行3000米跑、俯臥撐、仰臥起坐和引體向上考核(按部隊二類人員考核標準,按滿分100分、比重各占25%賦分);
3.理論(100分):題型為選擇題、填空題和簡答題,內容包括黨史、軍史、習近平關于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論述及最新講話精神、三大條令、“四會”教學法理論知識等;
4.辦公能力(100分):包括教案編寫、課件制作、通知和請示擬制、利用Excel進行表格制作,每項各20分,考試時間各20分鐘。
5.面試(100分):主要測試應聘者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協調和語言表達等能力,考試時間20分鐘(含個人準備及答題時間)。
根據組訓能力、基礎科目、理論、辦公能力4項考核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并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結束后,按百分制計算,形成應聘者總成績=組訓能力×30%+基礎科目×15%+理論×20%+辦公能力×15%+面試×20%,若總成績相同的,以組訓能力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格檢查對象,并公布入圍體格檢查人員名單。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操作規程執行。組織統一體檢,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若有人員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自理。
(五)政治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標準參照《軍隊征集和招錄人員政治考核規定》執行,由縣人民武裝部組織,主要采取檔案審查、實地調查、網上協查的方式進行,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出現人員放棄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從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3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予以聘用。
縣保安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為一年(其中試用期為二個月)。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準時報到,辦理入職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合同期內不服從縣人武部教育管理、違反縣人民武裝部紀律規定,經考核不適應崗位要求或由于政策調整的,將解除聘用關系。
四、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工作滿一年,經考核合格,其工資、福利和其他收入(含基本工資、年終考核合格后的績效獎金、四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待遇等)每人每年總額在10萬元人民幣左右。
實施有效的工資增長機制,工作每滿一年,適當遞增工齡工資(具體數額由用工單位核準后按月發放)。
(二)食宿及服裝
平時不安排集中居住,不分配住房;擔負組訓任務期間,統一保障食宿;上班期間就餐不予保障;根據工作需要可發放軍服。
五、其它
(一)招聘工作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具體按照市縣兩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最新發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這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嚴格執行回避制、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政策和紀律要求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切實保障招聘工作順利實施。
(二)招聘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查閱了解有關信息。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聯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招聘工作實行公開化、透明化,考試結果及時對外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報考人員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四)自正式聘用日起每半年組織一次日常表現及業務達標考核,連續兩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考核合格后續簽聘用合同。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公告由縣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科負責解釋。
(七)監督舉報電話:0550-402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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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