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藥品技術審評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我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和“平等競爭、擇優聘用”的工作原則,實行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社會在職人員104名,應屆畢業生18名。具體人數和崗位要求詳見《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和《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2022年度上半年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圍
(一)2022年應屆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軍校畢業生等)。京外生源辦理相關落戶事宜應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其中,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為從國(境)外畢業回國的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未參加工作、未繳納社保且未派遣的,面試前能提供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證明材料,符合北京市關于在京就業落戶的政策要求。報考人員畢業時須取得與最高學歷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本次公開招聘對象為社會在職人員的有關工作年限要求,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個人品行。
(二)應屆畢業生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社會在職人員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的,即1986年4月1日之后出生;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的,即1981年4月1日之后出生;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即1976年4月1日之后出生;年齡要求50周歲以下的,即1971年4月1日之后出生。
(四)熱愛藥品審評事業,工作態度積極,愛崗敬業,事業心、責任感強,擔當作為,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和開拓創新精神,有志服務藥品審評事業。
(五)具備與崗位職責相匹配的工作能力和實踐經驗。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要求或技術條件等要求,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英語水平。
(六)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七)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八)應屆畢業生戶口要求。京內生源指大學入學前為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社會在職人員戶籍地不限,其他社會在職人員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九)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接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等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曾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
(十)報考藥品審評崗位、審評支持崗位的,除本條第九項規定的不接受報考的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考:
1.本人及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在藥品研發機構(不含科研單位和高校)、藥品生產企業、CRO公司等單位擔任/兼任高管、董事、監事和分管研發、注冊、生產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兼任藥物研發或藥品注冊代理機構(部門)負責人的,以及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或期權的,不接受報考。
2.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在前款所述單位擔任/兼任藥物研發或藥品注冊項目組負責人的、從事藥品注冊申報代理具體工作的,且上述人員負責注冊申報、研發的類別(按照中藥、化藥、生物制品劃分)與考生報考的崗位類別一致的,不接受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請應聘人員登陸我中心網站(www.cde.org.cn)“2022年度公開招聘”欄目,根據本人實際情況,相應選擇招聘類型“2022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2022年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一般程序)”和“2022年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直接面試程序)”,實名制填報個人信息及簡歷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16日17:00。
(二)資格審查
我中心結合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參加筆試。應聘人員可登錄藥審中心網站查詢資格審核結果。各崗位開考比例如下:
1.應屆畢業生崗位中,中藥臨床審評(生源地不限)、化藥/生物制品臨床審評(生源地不限)、藥學審評及審評支持崗(京內生源)開考比例(即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該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為3:1。其余應屆畢業生崗位開考比例為5:1。
2.社會在職人員崗位開考比例(即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該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均為3:1。
若崗位應聘人員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低于相應開考比例的,將視情況研究調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具體情況將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及藥品審評中心網站進行公布。
(三)考試
應屆畢業生崗位公開招聘考試采取一般程序(包括筆試、面試)進行。社會在職人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一般程序(包括筆試、面試)和直接面試兩種程序??荚嚨攸c在北京,具體考試安排將在我中心網站另行通知。
1.考試評分規則。
(1)一般程序(包括筆試、面試)評分規則
筆試、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均應高于6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60%。該崗位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若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取面試要素中“專業背景知識”成績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直接面試程序評分規則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應高于60分。按照直接面試分數由高到低,進入考察、體檢程序。若該崗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取面試要素中“專業背景知識”成績高者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一般程序(包括筆試、面試)。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在筆試前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反饋是否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
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擬聘人員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應屆畢業生按3:1比例、社會在職人員按5: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考生放棄面試資格,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直接面試程序。通過直接面試崗位資格審查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四)考察、體檢
根據崗位擬聘人員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有人員考察、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照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進行考察,但遞補人員總數不得超過崗位擬招聘人數。考察前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人員,不列入人員名次。
考察一般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等方式進行??疾靸热莅ㄋ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執行,通知擬聘人員體檢后需二十日內拿到體檢合格的報告??疾?、體檢結果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
(六)公示
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和藥品審評中心網站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入職手續
公示無異議者,原則上在接到通知后1個月內到崗工作并辦理完成各項入職手續。入職后,簽訂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到相應崗位;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六、人員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有事業編制,工作地點在北京,與我中心簽訂聘用合同,按照國家和我中心相關政策執行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對于戶籍為非京籍的社會在職人員,招聘人員入職后不承諾解決北京戶口。戶籍相關待遇保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未盡事宜或因國家政策調整帶來的相應變化屆時按照國家政策調整。
七、其他事宜
(一)崗位要求專業為報考者最高學歷專業。本次公開招聘專業目錄主要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代碼冊》和《專業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目錄》。對于所學專業類同但不在上述參考目錄中的,應聘人員可與我中心聯系,由我中心根據工作崗位特點審核確認報名資格。
(二)如應聘人員同時符合一般程序崗位條件和直接面試程序崗位條件的,可同時報考這兩種程序相應的崗位,但是在一般程序崗位和直接面試程序崗位中分別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如有意愿同時報考兩種程序者,需在我中心報名系統分別提交簡歷。如一般程序和直接面試程序同時進入考察體檢環節,應放棄其中一種程序,中心將按照總成績和遞補規則進行遞補。
(三)應聘人員應當符合有關回避要求。凡與國家藥監局和直屬單位處級以上干部(含退休三年內的處級以上退休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參加應聘。
(四)應聘人員應當符合利益沖突防范要求。凡是配偶、直系血親等在藥品領域相關企業從業,并且從事的工作范圍與應聘崗位存在直接對口關系及利益聯系的,不接受報考。
(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中心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告知有關回避和利益沖突防范的情形,嚴格遵守考試相關紀律,如有違反政策法規、故意隱瞞上述信息、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或取消聘用。
(六)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中心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形式,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及考試結果。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七)應聘人員應當配合中心完成考察工作,如因個人及所在單位原因導致考察工作無法在通知之日起二十日內完成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八)應聘人員入職時須已獲得相應資格,同時提交離職證明,因個人或單位原因無法提交證明的,造成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九)中心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情況、近親屬從業情況等,為防范利益沖突風險,有權對聘用人員的工作安排、部門分配和崗位進行調整。
八、咨詢方式
1.聯系人:楊老師、潘老師
2.聯系方式:010-85243371、3363
3.監督電話:010-8524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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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上半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應屆生)
2022年度上半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社會在職)
國家藥監局藥品審評中心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