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常委 南昌市委書記李紅軍講話
東湖區地處南昌市東北部,東以北京西路與洪都大道的交會點、洪都北大道、青山湖西岸線、青山北路、青山湖閘與富大有堤交會點為界;南以北京西路、八一廣場南端、八一大道、中山路、中山橋、中山西路為界;西、北均以贛江南航道中心線為界,總面積56.95平方千米,轄揚子洲鎮和9個街道辦事處以及賢士湖、揚農2個管理處。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東湖區常住人口為421690人。2020年,東湖區全年地區生產總值407.53億元,按可比價計算,同比增長2.5%。查看更多
南昌新“人才10條”政策
一、支持青年人才在昌創業就業
對大學生和高級技師、技師來昌工作,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全日制本科及技師分別給予每人生活補貼10萬元、3萬元、1萬元。生活補貼分兩筆發放,每筆發放50%,繳納社保滿6個月發放第一筆,繳納社保滿12個月發放第二筆。
二、支持青年人才安居樂業
在全市各縣區科學布局人才驛站(“洪漂”驛站),并逐步實現點位全覆蓋,為來昌求職的大學生和高級技師、技師提供免費住宿,時間最長可申請3個月。大力支持縣區和企事業單位按照政策規定自建人才公寓。對符合政策的人才驛站 (“洪漂”驛站)、人才公寓可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管理。
對來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全日制本科及技師(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每人給予租房補貼1萬元,租房補貼分兩筆發放,每筆發放50%,繳納社保滿6個月發放第一筆,繳納社保滿12個月發放第二筆,申領租房補貼須憑商品房租賃備案登記憑證。
來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在昌首次購買商品住房,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購房補貼10萬元、6萬元,申領購房補貼須在昌繳納社保滿12個月。
三、支持駐昌企業提供就業崗位
每年在全市組織征集20萬個以上的就業崗位,定期面向社會發布,并通過組織開展“百場校招”“洪漂人才薈”等各類招聘活動,推動大學生和高級技師、技師來昌就業。
注重開發駐昌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的優質崗位資源,積極為大學生和高級技師、技師來昌就業提供崗位保障。
鼓勵在我市注冊登記的企業大力引進大學生和高級技師、技師,凡引進大學生和高級技師、技師,并為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滿12個月的,按照全日制博士5000元/人、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3000元/人、全日制本科及技師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提供就業崗位補貼。
四、支持博士后在昌入站并留昌就業
對我市新獲批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和市博士科研創新中心,分別給予建站(基地、中心)資助50萬元、30萬元、20萬元。
對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進站博士后,給予每人一次性科研經費資助20萬元;給予每人每年生活補助4萬元,國(境)外博士后每人每年生活補助再增加2萬元,最長補助三年;對獲得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和省科研項目資助的,按照1:1比例給予配套資助。
對留昌、來昌工作的博士后,且首次擇業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每人留昌、來昌補助20萬元,分三年發放。
五、支持企事業單位引育高層次人才
對我市企事業單位引育的符合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標準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在子女就學、配偶隨遷、醫療保健等方面給予支持。
子女就學方面,上述四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階段,根據人才意愿和實際情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和“就近就便、分級分類、統籌安排”的原則,給予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優待政策。
配偶隨遷方面,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配偶隨遷,可按照同等單位性質相應給予安排。
醫療保健方面,將上述四類高層次人才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范疇并開辟就醫綠色通道。對我市重點企業和醫療、教學、科研等單位引進的緊缺急需人才,可由企業和單位提出需求,相關部門審核評估,按照“一人一策”給予支持。
六、支持引進人才創新團隊
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創新團隊,圍繞創新發展大力實施科技攻關和成果轉移轉化,并根據團隊水平和項目內容,設置國內外頂尖人才創新團隊、國家級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地方級領軍人才創新團隊、高級人才創新團隊等四個團隊類別。
針對上述四類人才創新團隊,通過采取“依托項目、合同管理”的方式和考核評估,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項目扶持,扶持資金按照4:3:3的比例分申報立項、中期評估、項目驗收三個階段進行發放;對團隊成員中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勵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前三名完成人,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安家補貼,獲得省科學技術獎勵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第一完成人給予50萬元安家補貼。
大力支持在“創青春”“互聯網+”“挑戰杯”“中國創翼”“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大賽”等全國性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中獲金、銀、銅獎(或相當于前三等獎項)的創新項目落地南昌,并視落地情況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的項目資助。
對中央、省屬駐昌單位引進的人才創新團隊,可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七、支持人才創業團隊來昌創辦企業
對來昌創辦企業的人才創業團隊,按人才層次、技術水平、投資力度、發展前景、落地成效等,設置國內外頂尖人才創業團隊、國家級領軍人才創業團隊、地方級領軍人才創業團隊、高級人才創業團隊等四個團隊類別。
上述四類人才創業團隊來昌創辦企業并經考核評估,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400萬元、100萬元創業扶持和最高不超過600萬元貸款額度的三年貼息,扶持資金按照4:3:3的比例分企業落地、企業運營、企業成長三個階段進行發放。
對經考核評估,取得突出創業成效的團隊帶頭人給予100萬元安家補貼。在全市開發區或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眾創空間中,為上述四類人才創業團隊提供100-1000平方米辦公場所,3年內免收租金或給予最高60萬元租金補貼。
八、支持創新平臺建設
對我市新獲批的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的經費支持;
新獲批的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技術創新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經費支持;
新獲批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市級重點實驗室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經費支持。
對年營收3億元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經考核評估后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經費支持,并逐步推進年營收1億元以上工業企業普遍建立研發機構。
對獲批組建的國家實驗室、大科學裝置、省實驗室按照“一事一議”給予政策支持。
九、支持新型研發機構轉型
對我市合作共建的新型研發機構,以成果轉化、服務企業、支撐產業為目標,將人才引進、成果轉化、企業孵化和實現產業經濟效益等作為產出指標進行績效考核,并根據合作共建協議和績效考核情況給予經費支持,推動新型研發機構實現由“輸血”到“造血”轉型。
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新型研發機構,突出對產業的支撐引領作用,經評估論證后給予最高2000萬元經費支持。
推動龍頭企業研發中心認定為新型研發機構,成立新型研發機構聯盟,吸納省、市級新型研發機構加入聯盟,密切企業與新型研發機構聯系,助推科研成果轉移轉化。
十、支持兌現人才政策便捷高效
依托“昌通碼”小程序“優惠政策直達”應用場景,實現人才政策“一網查詢”,并通過個人誠信申報、用人單位審核、系統智能審批,實現生活補貼、租房補貼、購房補貼等人才政策“免批秒兌”。優化兌現平臺數據分析、短信推送、企業查詢等功能,建立健全動態評估、誠信管理、部門協同等工作機制,不斷提升人才服務水平,打造人才服務品牌。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具體解釋工作;此前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大學生和技能人才按原“南昌‘人才10條’”保障;與我市其他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