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截止時間: 2020年8月14日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全市黨的基層陣地資源整合工作方案》(饒宣發〔2020〕1號)文件精神,村(社區)要配備專人負責村級各類黨的陣地運行管理和活動組織,確保陣地有人管、活動有人抓,一般每個行政村配備1名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優先選招回鄉大中專畢業生擔任,結合市委組織部“大學生回村工程”中要求確保到2021年村“兩委”換屆時實現“每個村‘兩委’至少有一名全日制大學生”的目標任務,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
一、招聘名額
全區每個村(社區)各招聘1名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共26名。其中:董團鄉11名,興園街道7名,傍羅辦事處8名。
二、工作職責
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聘用上崗后,負責黨群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家書屋、村史館、村廣播室以及養老服務、青少年活動、科普活動設施等村級陣地運行管理和活動組織。同時完成村(社區)“兩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條件
各村報名崗位限本村戶籍人員報名,如本村崗位無人報名或崗位空缺,可從本鄉(街道、辦事處)其他村入聘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優先。
(二)年齡原則上女性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45周歲以下(197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
(四)熟練掌握電腦辦公軟件。
(五)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熱愛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錄用體檢標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違紀違法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道德敗壞,參加過邪教組織的;有吸毒行為的;違反信訪有關規定,組織、參與或煽動、教唆他人進行信訪活動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被失信人名單且至今未撤銷的;其他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
三、政策待遇
1.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實行合同制管理(不具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與鄉、街道、辦事處委托的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合同一年一簽,每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的續簽勞動合同。
2.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報酬參照村干部工資按每月2800元執行(含試用期),隨著村干部報酬進行動態調整,并為符合條件的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經費按現行區鄉體制給予保障。
3.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由區黨群工作部和鄉(街道、辦事處)每年底聯合考核,并列為村“兩委”班子后備人選,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可列為村黨組書記后備人選;年度考核不稱職的,解除勞動合同,退出村(社區)黨建文化宣傳員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由區黨群工作部發布招聘公告,鄉、街道、辦事處將招聘公告廣泛宣傳。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初審( 8月3日至8月14日)
符合選聘條件的對象,在2020年8月3日至8月14日到鄉(街道、辦事處)如實、準確填寫《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報名登記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報名后,由鄉(街道、辦事處)按照選聘資格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三)筆試
全區統一組織,區黨群工作部負責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全區統一部署,鄉(街道、辦事處)各自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區級聯審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對象名單,報區黨群工作部開展區級聯審,充分征求區紀檢監察工委、區政法委、區公安分局、廣信區法院等部門意見,如有影響聘用的,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體檢
聯審結束后,由各鄉(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考察和體檢工作。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按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黨群工作部進行統一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鄉(街道、辦事處)委托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統一辦理聘用手續。
五、招聘紀律
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并主動接受紀檢等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六、報名登記表
村(社區)專職黨建文化宣傳員報名登記表下載請掃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