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安徽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全省共計劃招錄公務員6886名,其中省直機關369名,市以下機關6517名(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公安機關招錄特殊專業技能人民警察,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司法院校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西藏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以及涉密等特殊職位的招錄,另行公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錄程序
考試錄用工作按照發布招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審批錄用等步驟進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有關工作由各市、省直管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具體組織實施。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與工作能力;
(七)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須是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服現役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士兵和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編制人員可以報考艱苦邊遠地區縣鄉機關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編制人員限報本縣此類職位,且須在本地事業單位工作滿3年)。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社廳發〔2010〕59號文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10)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涉密等特殊職位除外)。報名時間為2021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23:00。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
(一)報考職位查詢。各招錄機關的具體職位、資格條件等信息詳見《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報考者可通過相關網站查詢招考職位信息。招考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有關資格條件問題,由各市、省直管縣和省直各招錄機關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見職位表)。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務安排等事宜,請參閱《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
(二)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并簽署《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者誠信承諾書》,填寫《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者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市、省直管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各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報考者報名后至3月9日16:00前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可在3月9日16:00前改報其他職位。招考職位取消且繳費成功的報考者,可于3月12日10:00—16:00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于3月10日23: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易寶)繳納筆試費用。未按時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
繳費成功的報考者,請于3月23日至3月25日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開考比例。確認報考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4: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職位錄用計劃數。艱苦邊遠鄉鎮機關職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要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和錄用計劃數3人(含)以上的職位,以及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特殊職位,可按3:1比例開考。大別山等革命老區基層機關招錄電商營銷、鄉村旅游、農機農技等領域專業人才的職位,可按2:1比例開考。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原則。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1.報考省市縣級機關單位職位(不含行政執法類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3月27日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A卷
2.報考鄉鎮級機關單位職位(不含行政執法類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3月27日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B卷
3.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法檢系統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和市場監管、生態環保、文化旅游、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部門一線執法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3月27日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C卷
報考有專業測試要求職位的報考者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須對應參加計算機、法律、財會、外語、公安、軍事知識等相關《專業知識》的專業科目筆試。筆試時間為2021年3月28日9:00—11:00。
筆試范圍參照《安徽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試大綱》。
筆試地點:省直考點設在合肥市。各地考點設在設區的市政府所在地(報考廣德市、宿松縣職位的報考者,分別在宣城、安慶市考點考試)。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二)筆試成績
筆試閱卷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等,將予以適當傾斜。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考察的入圍人選,從同職位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規定確定。報考者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筆試的,筆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知識》三科筆試的,筆試成績按40%、30%、30%的比例合成。筆試單科、合成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明確加試的招考職位,加試時間、內容、方式以及成績計算方法等事宜于筆試前公布。
五、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或面試前,各市、省直管縣和省直各招錄機關負責對體能測評或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按照要求對入圍人選的資格條件以及《考場座次表》和報名時提供的照片等信息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者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者應提供相關證書;招考職位有政治面貌、戶籍和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者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2021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
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證明材料。2021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
六、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人選根據職位錄用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體能測評人選。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分別由省直各招錄機關和各市負責組織實施。其中,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過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測評次數為1次。
出現面試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職位錄用計劃數,在同職位達線人員(人民警察職位為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報考者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面試原則上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省、市兩級機關部分職位可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等方法進行。面試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確定。報考者應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線下資格復審,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繳費、打印面試通知書,按要求參加面試。
面試后,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0%、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實際面試人員數少于或等于職位錄用計劃數的,報考者面試成績須達到75分或當天該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不宜公開招考的、需要專門測查有關專業技能水平的、專業人才緊缺難以形成競爭的、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職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八、體檢
根據職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順序排序)。體檢工作在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其中,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規定。
體檢合格人選缺額的,可按規定在同職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九、考察
報考者體檢合格的,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等要求組織實施。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及相關文件規定進行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三齡二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政治上不合格的、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考察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職位考察人選缺額的,可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體檢和考察遞補累計不得超過兩次。
十、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后,各市、省直管縣和省直各招錄機關按照職位錄用計劃數,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招錄機關分別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并在省、市相應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無工作單位的注明畢業院校)等,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后職位出現空缺的,由招錄機關提出是否遞補的建議,按權限分別經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定后按規定進行。
十一、審批錄用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根據中央和省有關文件規定,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面向本市(縣)戶籍人員招考職位的錄用人員須與艱苦邊遠鄉鎮簽訂5年不得流出本鄉鎮的協議。
十二、監督檢查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招考,主動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紀違規的招考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報考者應誠信報考,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對違紀違規的報考者,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三、信息發布和咨詢、監督電話
全省招考公告于2月25日在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長三角公務員考錄一體化平臺網站(www.csjgwy.com)等媒體上發布,其他有關信息將陸續在安徽先鋒網發布,各市的職位表等招考信息在各市指定網站發布。
(一)政策咨詢:0551-62609724;
(二)考務和技術咨詢:0551-63457903;
(三)監督舉報:0551-62608161;
(四)各市考錄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詳見指定網站專欄。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2月25日—3月28日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公告由安徽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
安徽省公務員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