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職業學院是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省高校中唯一被授予國家“AAA”級旅游景區的生態型、公園型、民族型學校,是“全國教育援藏先進單位”、“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集體”和“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職院?!?。學院現有9個教學機構,開設有學前教育、初等教育、服裝設計等26個專業,現有學生14000多人。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z2021{37號)等文件精神,經學院黨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輔導員和管理人員。
一、組織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由湖南民族職業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學院紀委全程監督,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全程指導、監督和管理。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專任教師26名、輔導員13名和管理人員9名,其中,高校畢業生11名(“高校畢業生”指2019、2020、2021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下同)。具體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附件1《湖南民族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計劃表》。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4.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
(2)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嚴格按照畢業證填寫。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詳見附件3),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則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湖南民族職業學院認定。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開除黨籍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3.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1屆研究生一般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4.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z2019{1號)精神,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網站公開發布。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8月29日0:00至8月31日17:00。
2.報名方式:
請應聘人員登錄湖南民族職業學院官網網站(http://www.hnvc.net.cn/)報名系統(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找到對應崗位報名。按崗位要求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掃描上傳以下相關材料原件。
(1)《湖南民族職業學院2021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需填寫打印出來后手寫簽名再上傳);
(2)近期同底藍色免冠1寸電子版照片;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4)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上傳帶二維驗證碼的“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學位認證報告》(均須在有效期內);
(5)有工作單位的,須上傳單位及主管部門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3.相關要求
(1)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未按要求報名無效。
(2)報名及招聘工作期間,應聘者保持通訊暢通。
(3)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確認后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
(4)應聘人員必須誠信報考,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5)本次考試的筆試、面試準考證均由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自行下載打印。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在網上進行資格審查,主要查驗考生報名材料。考生須按承諾制報名要求,確保材料合法合規、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才能參加考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及時在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網上公布。
(四)考試
輔導員、管理人員崗位的考試為:筆試+面試。
專任教師崗位的考試為:面試。
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考。
1.筆試
(1)筆試對象的確定。筆試開考比例為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研究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情況在筆試開考前公告。
(2)筆試時間與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分值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
(4)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40%)+教育學知識(分值占30%)+教育心理學知識(分值占30%)。
(5)筆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適用于降低開考比例開考和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總成績的平均分數的85%。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6)筆試結束后,將及時在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網上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輔導員、管理人員崗位按照崗位計劃1:3的比例,根據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相同(末位分數并列)的考生,一同進入面試。
專任教師崗位面試開考比例為1:3,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研究并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降低開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相關情況在筆試開考前公告。
(2)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3)面試分值與形式。面試分值為100分。
?、佥o導員、管理人員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素質,時間為10分鐘。
?、趯H谓處煃徫幻嬖囆问綖樵囍v(試講方式為講課,無學生,分值占70%)+結構化面試(分值占30%)。講課內容在考試前半個小時抽取,要求將現代教學與傳統教學方式相結合,時間為10分鐘;講課后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生綜合分析、計劃組織與協調、應變與情緒自控、人際交往、語言表達等能力素質,時間為5分鐘。
③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僅適用于面試實際參考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參加同一場次同一組評委評分的面試人員總成績的平均分的85%。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苊嬖嚱Y束后,將及時在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網上公布考生面試成績、綜合成績。
3.綜合成績合成
(1)綜合成績為100分。
(2)輔導員、管理人員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專任教師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4)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兩位小數。
4.同分處理辦法
綜合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的,專任教師、管理人員崗位考生有與報考崗位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輔導員崗位考生有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經歷、心理督導師(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之一者優先;若再相同,學歷高者優先;仍相同的,由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研究決定。
(五)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按該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3.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相關規定實施。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湖南民族職業學院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合格的考生方可進入考察環節。
(六)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對象。
(七)人員遞補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招聘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按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八)公示
1.擬聘對象在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2.聘用對象的確定。擬聘對象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對象。
(九)聘用手續辦理
聘用手續辦理由湖南民族職業學院負責。
1.按規定到人社、編制部門辦理聘用手續和編制登記手續。
2.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若干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0號)等文件執行。
3.公開招聘新進人員一律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三年(包括試用期)。
六、其他事項
1.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全程做好自我防護工作,進入報名和考試區域請自備口罩、自覺佩戴;經掃描“電子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碼均為綠碼方可報名和考試。如有異常,按疫情防控要求處理。
2.應聘人員凡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手續辦理等任一環節的,均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3.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在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網上發布,應聘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從報名到聘用手續辦理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如有變化,我院會提前兩天通過網絡或電話向各位應聘人員發布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原因錯過的責任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5.嚴格查處違紀違規行為。對各種形式、各個環節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查處。
6.咨詢及監督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0730—8232307(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0-8675266(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紀委)
未盡事宜,由湖南民族職業學院負責解釋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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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職業學院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