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位于廣東省東南部沿海,歷史悠久、人文薈萃、生態純美、風景秀麗,國家衛生城市、省文明城市,聚焦“山海湖城”“紅色圣地”“活力灣區”新定位,打造高品質有活力的現代化濱海城市。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汕尾高質量發展新動能,經研究,我市市直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招聘、程序規范、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優惠政策
(一)符合《汕尾市紅海揚帆人才計劃》人才政策條件的人員,除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外,發放補貼:
1.全日制博士給予生活補貼與住房補貼共75萬元。
2.全日制碩士給予生活補貼與住房補貼共20萬元。
3.正高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與住房補貼共85萬元。
4.副高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與住房補貼共40萬元。
5.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給予住房補貼15萬元。
(二)市委組織部將對聘用人員進行長期跟蹤培養,并擇優選拔表現優秀且符合調任資格條件的人員,調任為公務員。
三、招聘崗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對象
詳見《2021年下半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條件(詳見附件1);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近2年來在我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考察中存在違紀違法違規行為的;
4.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用)已進入體檢或考察環節的;或已被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且原錄(聘)用單位規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服務年限的(服務年限計算從開具行政介紹信起至本次招聘報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自2021年9月2日開始接受報名,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報名,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截止時間以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按郵件主題格式(格式為:報考者姓名+報考崗位代碼+報考者本人手機號),將報名材料制作成壓縮包,發送至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郵箱(郵箱:swszgcczp@163.com)。
(三)報名所需材料。報考者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其中,《報名表》必須采用word格式,其他證件材料以及書面證明采用PDF格式編輯):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考生誠信報名承諾書(附件3);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電子相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30KB);
4.戶口本、身份證(正反雙面);
5.學歷、學位證書;
6.除以上要求的材料外,考生屬于下列人員的,還須提交如下材料:
(1)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國有單位在崗(編)人員報考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3)定向生、委培生報考,須出具委培或定向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五、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將在面試前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并報組織人社部門核準。經核準后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發放《準考證》,考生參加考試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準考證。證件攜帶不齊全者不予參加考試,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六、面試
本次公開招聘免予筆試,采用直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執行。面試將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
七、體檢
體檢對象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為序,按招聘崗位人數從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績名次并列者,則以主評委的評分高低確定體檢對象,主評委的評分相同的,通過復試確定考生成績名次。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z2010{276號)文件規定執行。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成3人以上的考察小組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個人誠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聘用資格條件。
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廣東汕尾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經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審核,按干部管理權限報組織或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十、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應認真仔細閱讀本公告,準確理解把握招聘崗位的具體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后,按要求報名。
(二)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必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且須按《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三)考生須誠信報名。凡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面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存在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報考對象為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應屆畢業生須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者(含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1年9月2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含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五)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范圍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但考生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通過報名電子郵箱一并發送)。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七)本公告中有關考生年齡、工作經歷、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等計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與時間計算有關的相關事項界定時間)均為本公告報名首日(即2021年9月2日)。
(八)本次公開招聘,如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體檢、考察以及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而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將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第一批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天內有效。
(九)本次公開招聘通過資格審查合格考生名單、面試、成績公布、體檢、體檢結果、考察、公示等有關事宜均通過“廣東汕尾人才網”適時公布,請考生留意相關公告或通知。
(十)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政策咨詢、監督電話:
0660-3383663(汕尾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660-3812098(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人才科)
點擊下載>>>
2021年下半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崗位表.xls
2021年下半年廣東省汕尾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報名承諾書.doc
中共汕尾市委組織部
汕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