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黨委編辦、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0〕6號)、中共桂林市委組織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市人社發〔2012〕80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為確保2021年度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21年度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設公開招聘崗位22個,計劃招聘教師83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1年度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三)具備報考崗位專業條件要求(以《2021年度桂林市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中各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為準)。
(四)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8月18日至2003年8月18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具體詳見《2021年度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截止時間,均以2021年8月18日為界。
2.本市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和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的在職人員)報考,必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報名時提供不了書面同意報考證明的,資格審核一律不予以通過。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2021年桂林市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按照?“發布招聘信息—>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聘用”等環節規范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8月18日在桂林市教育局(http://jyj.guilin.gov.cn/)、灌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灌陽教育信息網發布。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
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及地點:?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考生在灌陽縣教育局七樓會議室直接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聯系電話:0773-4215581。
資格審查:灌陽縣教育局指定專人嚴格按照本公告所公布的崗位條件,認真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業已公布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審查人承擔責任。報名人員應嚴格按照本人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提供相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資級證、職稱證、同意報考證明等)供工作人員審核,并提前自行下載填寫打印一式兩份《2021年度灌陽縣教師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供報名時審核。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和面試涉及的方法內容。
特別提示:
(1)考生在報名時,只能選取一個崗位報考,多報者按不誠信處理。
(2)報考人員報名前注意核對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本人所持專業必須要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報考條件。本人所持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設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附件3)中沒收錄的,必須提供所學專業內容與報考崗位專業內容80%以上相同的書面證明材料。專業設置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1年版)》進行核對。
(3)報名時,一定要全程配帶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
(三)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
1.面試環節:由灌陽縣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經過報名資格審查確認符合直接面試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程序。同一招聘職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3,又確需補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確定是否組織該崗位開考;同一招聘職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數超過40人,該職位面試時視情節拆分考場,考場拆分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抽簽確定的考場進行面試。參加拆分考場面試職位的報考人員,每個考場按照該職位招聘人數1:2進行第二輪面試,以第二輪面試成績結果確定該職位排序。
通過資格審查進入面試程序的報考人員,要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進行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時間:2021年8月27日。具體面試通知見面試通知單。
3.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進入考核程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全程佩戴口罩。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考官按報考人員面試序號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本人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在招聘職數內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報考人員,以加試的方式確定考核人選。
(四)考核
1.考核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
2.報考人員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3人以上的考核組負責考核。著重考核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業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等。同時要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結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規定的程序,依據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招聘單位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4.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體檢
1.經考核合格的報考人員,按照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工作。由灌陽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報考人員的體檢工作。組織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者,即被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六)公示、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由灌陽縣教育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舉報有違反本《公告》規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已辦理了聘用手續后又查實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后,解除聘用,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2.經公示無異議和異議無效的,由招聘單位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控制數使用申請表》一式三份,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手續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3.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將記入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報考人員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二)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三)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在接到報到通知一個月內無故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六、招聘工作紀律和監督
(一)桂林市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四)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報考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的;
2.報考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⒋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⒌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定,報考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報考人員出現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
(六)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七)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灌陽縣教育局負責解釋。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咨詢等事宜,請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二)特別提示:本次直接面試招聘工作不指定面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各類面試考試輔導班、培訓班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點擊下載>>>
1.2021年度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xls
2.2021年度灌陽縣第二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x
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灌陽縣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