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21年08月19日訊:根據威海市立醫院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規定,現將威海市立醫院公開招聘部分專業技術崗位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技能等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詳見《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崗位計劃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一規定時間、現場報名同時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一)時間:2021年8月31日前。
(二)地點:威海市立醫院8號樓3樓319室(人力資源科二室)
(三)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報名人員到威海市立醫院人力資源科實名登記報名,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資料。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資格審核:威海市立醫院人力資源科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并實時告知審核結果。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核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名人員補充,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予修改的,視為不合格。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3、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證、學歷學位證、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審核確認后退回,留取復印件。
四、考試
考試采取臨床實踐技能綜合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語言表達以及臨床技能操作等方面的綜合能力和素質。應聘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將結合應聘崗位要求和應聘人員實際情況及時組織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將以電話通知形式告知應聘人員。
五、考察體檢
醫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試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審核檔案時,如檔案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檔案中存在涂改造假問題情節較重的,終止考察程序。
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院黨委研究確定擬錄用人選名單,并于威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其他
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631-528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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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