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為高臺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堅定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好;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等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應當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專業方向)一致;
5.年齡按周歲計算,35周歲以下為1986年8月16日以后出生;限高臺戶籍或生源地,戶口遷入時間須為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因婚姻關系已經領取結婚證的,一方為高臺戶籍或生源地的,另一方戶籍在外地的,可以報考;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高臺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6.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崗位專業要求
各招聘崗位專業條件以教育部專業分類目錄為準。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因參考目錄不一致,考生所學專業與《崗位簡表》所列專業名稱不完全相同的,且不能提供有效的認定屬于同一專業證明材料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崗位簡表》)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縣人力資源市場(縣人社局一樓大廳)報名。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到現場報名的,可通過電話聯系報名(聯系方式見附件),報名人員須填寫《高臺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片3張(藍底);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已簽約就業單位但又解約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須提交原協議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限)出具的《解約函》或《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原件;
5.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6.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7.崗位其他條件中要求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每人僅限報考1個崗位,報名登記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提交的各項信息須真實、準確、完整,且符合報考崗位公告條件,對提供不實信息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現取消考試應聘資格。涉及違紀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
(二)報名信息修改
為確保公開招聘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經應聘人員向報考單位申請,可更改1次報名登記表中誤填報的以下2類信息:1.應聘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2.應聘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應聘人員申請更改上述信息,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附件3),經報考單位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后方可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27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時間:8月23日至8月30日,共8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現場審核考生資料。報名結束后,因考生提交的資料不符合報考條件未通過審核的,不予補報。
(四)報名費收取
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有關規定,報名費每人150元,由縣人社局負責收取。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須于3日內按規定標準進行繳費并確認繳費結果。2021年8月30日18:00前未繳費的,視其主動放棄報考資格,不予發放《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一)筆試
筆試本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1:3的,按比例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減少或取消崗位計劃的,將進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于2021年8月31日17:00前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2.筆試組織:本次筆試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采取“裸考”方式進行。
3.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明(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
(二)資格復審
1.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計劃招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協商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對于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可采取核減崗位計劃或崗位合并的方式達到面試比例,對于核減或合并的崗位將進行公布。
2.擬參加面試的人員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與本人報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學歷學籍驗證報告、筆試準考證及相應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負責發放《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地點為準。
(四)綜合成績計算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有一項缺考或成績為零分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必要時進行復檢,結論以復檢為準,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如發現他人替檢、弄虛作假、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違紀違規行為,不予聘用;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不合格或本人主動放棄體檢資格出現崗位空缺的,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考察
體檢結束后,縣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同時收集審核考生檔案、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資料,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確定擬招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1年試用期(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不能履行職位職責、試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權限報人社部門備案。
七、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進行,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招聘全過程接受紀委監委、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2.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中央和省、市、縣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疫情防控相關制度和規定情況下開展工作。報名期間進入報名點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掃健康碼,不佩戴口罩者、體溫超過37.3℃發熱者和健康碼不合格者不得進入報名點。考試當日應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應至少提前60分鐘到達考點。憑“健康碼”綠碼進入考點,主動配合工作人員接受體溫檢測,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4.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并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監督電話?0936-6712388(高臺縣紀委監委)
咨詢電話?0936-6628501(中共高臺縣委組織部)
??????????0936-6627559(高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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