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21年08月17日訊:一、招聘單位簡介
威海市社會福利中心與威海市復退軍人康寧醫院一個機構、兩個牌子,是威海市民政局所屬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院區占地面積98畝,建筑面積12000平方米,開放床位350張。主要職責是:為威海市轄區內帶病返鄉復退軍人、城鄉特困、低保及其他群體中的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救治、供養、康復、護理和照料服務;為轄區內重點優撫對象提供療養、健康查體及醫療養護服務。
二、招聘崗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等規定,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2021年威海市社會福利中心(威海市復退軍人康寧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招聘崗位6個,具體崗位條件和要求,見《2021年威海市社會福利中心(威海市復退軍人康寧醫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應聘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8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是指199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中,國家統一招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并于2021年畢業的學生。
“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具體是指國家統一招生,2019年、2020年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2年)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其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含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相關人員)也可報考。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21年8月26日為截止日期。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招聘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21年8月26日之前取得。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采取“承諾+容缺”的方式,允許先行參加考試,容缺時間截至2021年9月30日,待正式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后,方可進行公示、聘用。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初審和繳費
報名、初審和繳費,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1年8月26日9:00—8月30日16:00
查詢時間:2021年8月26日11:00—8月31日16:00
繳費時間:2021年8月26日11:00—9月1日16:00
報名、查詢和繳費網站:威海市民政局網站(http://mzj.weihai.gov.cn/)、威海市社會福利中心(威海市復退軍人康寧醫院)網站(http://www.whshfl.com/)
具體辦法:
(一)崗位查詢。應聘人員在報名前,請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崗位計劃表》及有關政策規定,確認符合擬應聘崗位的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對應聘崗位條件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信息需要咨詢時,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在崗位計劃表中查詢。
招聘崗位主要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學科目錄設置專業要求,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留學回國人員、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材料上標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證書與學歷證書配合使用,可依據輔修專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報考。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上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所列專業相近似,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招聘單位介紹有關情況,確屬相關相近的,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在報名網站統一發布專業增補公告,以便于相同專業人員報考。受理增補專業申請時間截止2021年8月30日11:00,逾期申請的,不再增補。
(二)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如實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應保證清晰可辨。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2021年8月30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報名和考試,報名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三)單位初審。招聘單位指定專人在報名期間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查,并反饋初審結果。招聘單位在報名人員信息提交2小時后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咨詢電話,提供咨詢服務。
(四)網上查詢和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查詢截止之日前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在2021年8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補充報名信息。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需登陸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將提前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告,請考生及時關注網站信息。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可在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至網上繳費截止之日前,將減免材料的電子版(拍照或掃描)發送至郵箱mz_shfly@wh.shandong.cn,并撥打電話0631-5378828進行確認。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殘疾人應提交殘疾人證。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崗位計劃表》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請報名人員在確認繳費后,注意關注核減和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改報只進行一次。
(五)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影響聘用情形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應聘人員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在網上進行;擬進入面試范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現場進行。招聘單位應當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招聘報名登記表》及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留存備查)。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市民政局網站、市社會福利中心網站予以公布。相關主要證明材料包括:
1.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2.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檔案須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個人書面承諾書〔承諾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和未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本人自費繳納除外)〕、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身份證、畢業生就業主管機關簽發的就業報到證(非個人原因未發放就業報到證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境)內應屆高校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含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相關人員)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能夠按時取得學歷、學位及其認證書的個人書面承諾,承諾專業名稱須與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一致)、身份證,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提供擇業期內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個人書面承諾書〔承諾未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和未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本人自費繳納除外)〕。
4.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8月26日之前取得)、身份證。
5.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管理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6.招聘崗位對應聘人員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交相關工作經歷材料。
7.招聘單位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
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沒有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取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本次考試各崗位均考一科,總分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其中,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和檢驗兩類分別命題。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暫定2021年9月25日9:00—11:30(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筆試時間隨時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信息),筆試地點在筆試準考證注明。
(二)面試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根據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具體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比例詳見《崗位計劃表》。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資格審查和面試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通知。按照有關規定,面試費用每人每場次70元。
(三)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按50%和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考察體檢
(一)考察。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面試設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方可進入考察范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人選。應聘人員總成績和進入考察范圍人員名單予以公布。
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參照《山東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規定實施。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審核檔案時,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如檔案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或檔案中存在涂改造假問題且情節較重的,應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體檢。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并公布。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未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應聘人員不服從主檢醫師體檢安排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應聘資格。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期間有異議的,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崗位約定的“應屆畢業及擇業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聘用后需在3年內取得醫師資格證書”,應按期履行,逾期未取得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二)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崗位計劃表》,準確理解相關政策與要求。在公開招聘期間,應及時登陸招聘單位和其主管部門網站,了解報名網站發布的相關信息。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在招聘組織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應聘人員應自覺遵守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631—5378828。
投訴舉報電話:0631—5895600。
附件:
威海市民政局
威海市社會福利中心
(威海市復退軍人康寧醫院)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