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全國總工會在京直屬單位中國職工對外交流中心等8家單位,2021年擬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5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具體詳見《全國總工會在京直屬單位2021年度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四)熱愛黨的工運事業,工作態度積極,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五)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含兩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一般應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崗位所需專業的學歷學位;留學人員須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回國不超過2年且未經派遣,具備在京就業落戶條件。年齡一般為,大學本科不超過24周歲(1996年2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199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所報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
(八)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程序
(一)應聘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系統報名或填寫公開招聘報名表和信息登記表,附個人照片及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證書的應屆畢業生,請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或者學生證件)、身份證等掃描件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名稱+崗位代碼+姓名+院校+專業+學歷)。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24:00截止。
(二)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也可要求報名人員補充材料進行資格復核。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的,視情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并將在用人單位網站上進行公告。
(三)考試。
1.初試。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師崗位采用試講方式,其他單位崗位采用筆試方式,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復試。
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規定比例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師崗位復試采用試講方式,其他單位復試采用面試方式。中國職工對外交流中心、中國工人出版社所有崗位,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文工團古箏演奏崗、美聲演唱崗、燈光設計崗,在復試時組織專業能力測試。
如有人員放棄,根據初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遞補人員名單。同一崗位確認參加復試人員少于3人的,則中止該崗位的招聘。
(四)體檢、心理測試。
1.不設專業能力測試的崗位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中華全國總工會機關服務中心和全總國際交流中心所有崗位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文工團融媒體編輯崗: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2)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含中國職工電化教育中心)和工人日報社所有崗位: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40%+復試成績×60%
2.設專業能力測試的崗位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1)中國職工對外交流中心所有崗位: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面試成績×35%+專業能力測試成績×15%
(2)中國工人出版社所有崗位: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30%
(3)中華全國總工會文工團古箏演奏崗、美聲演唱崗、燈光設計崗: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40%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各崗位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心理測試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不再進入考察環節。
(五)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到所在學校考察其思想政治、學習和生活表現,同時查閱個人檔案。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綜合成績未達到本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的,不能列為遞補對象)。
(六)公示。
經體檢、心理測試和組織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全國總工會網站和各用人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聘用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資和津貼補貼按照國家有關事業(企業)單位的政策標準確定。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將通過電話、電子郵箱通知入圍初試人員。報名人員要在報名時注明常用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間確保暢通,因電話、電子郵箱通訊不暢造成無法聯系到本人的,責任自負。未進入下一環節的考生,將不再電話告知。
(二)每位報名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申報崗位時需仔細閱讀申報崗位的招聘要求,所學專業必須與招聘要求一致。
(三)應聘者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違反招聘規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實、證件造假、作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四)整個招聘流程中的各類考試、測評等不指定教材、參考資料,不組織相關培訓、輔導,請廣大考生勿信社會機構宣傳,以避免個人損失。
(五)應屆高校畢業生京內生源指入學前具有北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的考生。
監督電話:010-685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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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總工會組織部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