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連平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干部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縣人社局批準,決定開展2021年連平縣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崗位、待遇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崗位:詳見職位表。
(二)薪酬待遇: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享受國家、省、市、縣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凡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被有關部門列入涉金融嚴重失信人名單的當事人;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1年8月18日—8月20日。
(二)報名地點:連平縣衛生健康局二樓人事股。
(三)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條件規定的相關證書、工作證明材料等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紅底)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在職人員報考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連平縣衛生健康局根據報考者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方可參加筆試,凡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請于9月13日至9月15日到衛健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須誠信報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考崗位嚴格按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1年8月18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未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取消擬聘資格。
3.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
4.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三年內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考生憑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報名表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
5.報考縣級醫院崗位的考生,如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如具有副主任醫師或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有關年限計算時間截止2021年8月3日。
6.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考生,如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或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三、招聘程序
(一)考試
本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2位。
1.考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和地點:定于2021年9月19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方式和范圍
(1)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凡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學歷的(專業與職位相符)或取得有副高或以上職稱資格的報考人員免筆試。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試用書。命題和評卷由連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專業機構實施。
3.面試人數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各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達不到1:3的,按考試人數確定。
4.合格分數線和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5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中,免筆試的考生按面試成績占100%計入總成績,與其他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一同排序。
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面試成績相同,則憑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5.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考生筆試成績。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二)體檢與考察
按招聘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考察工作由連平縣衛生健康局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實施。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以及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不依次遞補。
(三)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的結果,在連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的同時將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無特殊原因,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應承諾在聘用單位服務5年,服務期滿后方可流動。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本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連平縣人民政府網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筆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咨詢電話:0762-4320781
連平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