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要求,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以下簡稱舟山旅游與健康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納入事業單位報備員額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舟山旅游與健康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由舟山市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為財政全額補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國內第一所以旅游與健康命名的高職院校。學院堅持“融合化、精品化、國際化”辦學定位,積極走開放辦學、特色辦學、創新辦學之路,聚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扣省“雙高”專業群建設目標和學校“十四五”發展目標,加快實施人才撬動、融合發展、創新驅動“三大戰略”,著力打造產教融合示范基地、創新創業實踐基地、海洋旅游服務基地、智慧健康體驗基地,努力建成一所與區域深度融合、具有海洋特色的創業型高職院校。
二、招聘計劃
本次舟山旅游與健康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6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二)舟山旅游與健康學院網站(www.zsthc.com)。
其中舟山旅游與健康學院網站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戶籍不限,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1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四)學歷及專業等相關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五)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2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應副高以上職稱人員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5年7月20日后出生);
(六)如舟山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面試資格復審時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本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須出具同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格式詳見附件4);
(七)留學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國內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八)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十)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截止至2021年7月20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報名。
(二)報名所需材料:
1.身份證、崗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黨員證明等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
2.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本科及以上學習階段的論文論著、科研成果、專利發明等。
4.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書》。
(三)報名辦法:報名人員下載并填妥《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見附件2)和《報考人員情況登記表》(見附件3),連同上述報名所需材料(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一并打包發送郵件至指定郵箱:zslyyjkxy@sina.com(郵件主題設為“應聘XX崗位+姓名”)。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合格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其中序號1、2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四)資格復審
考試前,報考人員需攜帶上述報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考試。
六、考試方式
考試時間暫定8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試方式為面試(含說課)。
合格報名人數達到崗位招聘計劃數6倍以上的,則增加面談環節。根據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確定入圍下一環節人選,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面試(含說課)形式主要測評相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及適崗性等基本素質。面試(含說課)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不列入下一環節。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成績相同,則進行加試。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一)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專任教師聘期前3年需擔任輔導員或行政管理工作。
(二)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旅游與健康學院反映。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報考人員14天內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接觸史、疫情嚴重地區駐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況的,不允許參加。請報考人員按要求配合做好考場入口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等防疫工作。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3660167,監督電話:0580-366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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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舟山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2021年下半年舟山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報考人員情況登記表.xls
2021年下半年舟山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招聘同意報考證明書.doc
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