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金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細則(試行)》相關規定,金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浙江金華第一中學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8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1.具體崗位詳見《浙江金華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
2.有關崗位專業條件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由招聘學校及金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3.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包括擇業期未就業人員;
4.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通過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微信公眾號“金華一中”(JINHUA_NO1_SCHOOL)為發布招聘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公告公布之日起至11月9日17:00止(以郵箱收取時間為準)。
(二)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者應遞交以下材料:(1)《浙江金華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2)《浙江金華第一中學報名信息匯總表》(見附件3),報名表上的照片須為jpg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3)身份證;(4)《求職簡歷》;(5)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6)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網簽學校憑網簽截圖);(7)報名資格相關佐證材料。以上材料第(1)項提交word文檔,第(2)項提交xls文檔,第(3)-(7)項提交掃描件,分類按序壓縮打包(以“應聘崗位+姓名”命名),發送至郵箱jhyz_zp@163.com。
(三)資格審查
浙江金華第一中學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3:1及以上的方可開考,未達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經資格初審和量化考核通過的報名人員應在考試前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考試。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包括學科知識測試、教學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學科知識測試
學科知識測試采用筆試形式,滿分100分,根據學科知識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6確定教學技能測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
(二)教學技能測試
教學技能測試采用說課形式,滿分100分。教學技能測試設合格分數線,教學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面試環節。
(三)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根據學科知識測試成績與教學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100分)=學科知識測試成績×40%+教學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30%。總成績在微信公眾號“金華一中”(JINHUA_NO1_SCHOOL)查詢。
(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時參加考試的,視為放棄。應聘人員放棄教學技能測試資格的,按學科知識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應聘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按學科知識測試成績與教學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體檢、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學科知識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學科知識測試成績再相同的,教學技能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計劃數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應聘者體檢、考察放棄或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一律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金華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jinhua.gov.cn/)、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inhua.gov.cn/)、金華一中微信公眾號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以下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一)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
(二)在校期間受過處分至畢業時未撤銷的;
(三)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
(四)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應崗位教師資格證的。
七、其它
(一)學校地址:金華市金東區光南路1588號。
(二)咨詢電話:0579—82190681、82190509、83200604。
(三)監督電話:0579—82190508、82465199。
金華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
原始標題:金華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浙江金華第一中學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信息來源:http://rsj.jinhua.gov.cn/art/2024/10/29/art_1229708695_41925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