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光明區委宣傳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此次招聘設置一般特聘崗位和一般專干崗位,詳見《光明區委宣傳部2021年7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崗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報名崗位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的最高年齡、工作經歷年限、取得相關職稱或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1年7月16日;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技能條件及其他要求,其中,報考專業參考《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7);
5.保守國家秘密;
6.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不符合崗位任職回避要求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1年7月16日至7月29日17:00(報名時間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
2.報名資料
(1)《光明區委宣傳部2021年7月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內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采集表》(僅需電子版,附件3);
(3)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5)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手寫簽名并按手印,附件4);
(7)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手寫簽名并按手印,附件5);
(8)任職回避承諾書(手寫簽名并按手印,附件6);
(9)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崗位。
請將填寫好的報名材料(電子版和掃描件)在報名規定時間內一并打包發送至郵箱xcbbgs@szgm.gov.cn,報名材料請按順序打包壓縮,壓縮包文件名為“崗位編號+崗位名稱+考生姓名”(如XCB20210701+宣傳策劃崗+張三)。報名時間截止后所投遞的報名材料不予受理。
報名聯系電話:0755-88211926,聯系人:嚴先生,趙小姐。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工作安排,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通過的,于報名截止后的5個工作日內,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參加考試,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項
1.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2.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方式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形式開展,考試總成績=50%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待定,另行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
本次考試統一劃定筆試合格線為70分,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對象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通過資格初審人數確定面試對象,但該崗位最終擬錄用對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考試結束后,結合考生考試總成績,按招錄人數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名單。體檢人員名單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進行公布。
四、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自發布體檢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自行前往國內任意一家三甲以上資質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在資格復審時一并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
五、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部對其進行資格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回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人選。
七、遞補
進入體檢、資格復審或公示環節的考生,如出現體檢、資格復審不合格,放棄體檢、資格復審資格,或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錄用的,相應崗位可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資格復審人選。
八、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安排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區有關規定執行。
九、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二)光明區委宣傳部,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826;
(三)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十、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考試的資格審查主要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體檢后的資格復審。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考生須真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在任一環節或入職后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及14天內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五)本公告由光明區委宣傳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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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光明區委宣傳部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