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關于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13〕101號)和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4部門《關于開展學前教育免費師范生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渝教師〔2014〕13號)、《關于印發<重慶市落實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79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0〕264號)、《重慶市2018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簡章》等文件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與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與對象
本次擬招聘人數95名。招聘對象為:忠縣籍2021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4名;公費定向忠縣培養的應屆畢業農村小學全科師范生40名;公費定向忠縣培養的應屆畢業農村學前教育師范生5名;2021年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特崗計劃”教師46名。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22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或就業推薦材料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對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崗位設置上,如專級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且須在資格審查時提供。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22日15:00-17:00。??2.報名地點:忠縣教育委員會,聯系電話:(023)81190190、54866082,聯系人:陳老師。??3.報名手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張。
(二)考核
1.考核時間:初定2021年7月24日,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考核地點:初定忠縣教師進修學校,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核方式: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教學技能、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分值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招聘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崗位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招聘小學全科教師和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崗位考核總成績=在校成績×50%+面試成績×50%;招聘2021年在我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特崗計劃”教師崗位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成績及相關事項公布:面試成績、考核總成績及與招聘有關的事項,在忠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包括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報名資格條件、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人員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
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員信息由招聘單位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五)擇崗
本次考核招聘的小學全科教師及學前教育崗位,須分類別(重慶三峽學院2021年應屆小學全科定向忠縣畢業生40名、重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1年應屆學前教育公費師范定向忠縣畢業生5名)依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聘用崗位。若考生總成績并列,則依次按面試成績、在校成績高者優先選擇,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全科教師聘用單位為忠縣農村鄉鎮及以下的邊遠小學,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聘用單位為忠縣農村鄉鎮及以下的小學附設幼兒園。選擇聘用單位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公示
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發布簡章地址和時間,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準考證號、總成績、擬招聘單位等。
五、聘用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小學全科教師、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一經聘用,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3年,在我縣農村小學(幼兒園)服務年限不低于6年,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忠縣農村小學(幼兒園)外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一經聘用,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低于3年,在我縣中小學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忠縣中小學外其他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服務期滿“特崗計劃”教師一經聘用,須在我縣教育系統服務不低于5年(含特崗服務期3年),未滿服務期的,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忠縣教育系統外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此次招聘除2021年服務期滿“特崗計劃”教師崗位外的所有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忠縣教委、忠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忠縣教委聯系電話:(023)81190190、54866082。
忠縣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23-54246481。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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