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上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選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1、全國普通高校及國家承認學歷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的研究生;
2、河口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崗位人員錄用后,需到河口區重點企業掛職服務2年;
3、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的應聘人員可應聘符合條件的相應崗位。
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未就業往屆畢業生和經所在單位同意的在職人員均可應聘。
根據相關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實行崗位回避和履職回避,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干部任職回避情形的崗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
二、選聘計劃
計劃選聘15人,崗位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河口區事業單位優秀人才選聘崗位計劃表》。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9月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3年9月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
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10月8日9:00—2024年10月12日16:00
報名網站:河口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hekou.gov.cn/col/col206413/index.html?number=H08020101)。
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其中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學位人員應聘的,須上傳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照片;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應聘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照片。對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還須上傳研究方向證明材料原件照片。應聘崗位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還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照片。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有用人權限的部門或單位同意,并上傳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上傳的證件或證明原件照片須清晰,文件格式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處理工具須從報名系統下載。電子版照片須為清晰的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
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下簡稱“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應在初審通過后打印《2024年河口區優秀人才選聘報名登記表》和《2024年河口區優秀人才選聘誠信承諾書》,以備考核評價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填報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及選聘崗位要求相一致。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以應聘人員所獲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鑒于設置專業要求時參考的專業目錄未能完全涵蓋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應聘人員及時查閱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對于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中沒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國(境)外專業,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需在備注欄中注明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和學習內容等情況,必要時可主動聯系招聘單位介紹有關情況,招聘單位將根據崗位專業需求進行審核。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區優秀人才引進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10月8日11:00至2024年10月13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存在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為初選和考核評價。
1、初選
初選形式為筆試,主要測試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素質,重點考察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按照選聘計劃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考核評價人選。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參加考核評價人選。初選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具體公告提前在河口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2、考核評價
考核評價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業績評價等方式進行。考核評價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考核評價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參加考核評價前,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研究方向證明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4年河口區優秀人才選聘報名登記表》、《2024年河口區優秀人才選聘誠信承諾書》等資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參加考核評價人數小于等于崗位計劃選聘人數,達到考核評價合格分數線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參加考核評價人數多于崗位計劃選聘人數的,從達到考核評價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考核評價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同一崗位出現應聘人員考核評價成績相同,則進行復試,按復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應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用人單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考察小組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
因應聘人員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選聘計劃空缺,從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評價范圍且達到考核評價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首輪考核評價結束后,區優秀人才引進主管部門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對進入考核評價范圍的人員進行調劑選聘。
(五)公示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在河口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7個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滿符合條件的,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相關待遇及管理
受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3年(含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辦理調配手續。河口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崗位人員在掛職期內發放人才補貼,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最低服務年限內離開我區的,由所在單位追回發放的人才補貼。
六、其他事項
有關招聘信息將在河口區人民政府網站(打開方式:河口區人民政府>首頁>熱點專題>河口區事業單位招考>綜合類招考)公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咨詢電話通過附件查詢。
監督電話:0546-3661080
附件1:2024年河口區事業單位優秀人才選聘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2:研究生專業學科目錄.xls
河口區優秀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9月20日
原始標題:2024年河口區事業單位優秀人才選聘公告
信息來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4/9/20/art_206413_103768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