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2〕3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8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城鎮公益性崗位82個(具體招聘崗位情況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范圍
具有藤縣戶籍或在本地常住(以《居住證》為載體),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登記失業的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業困難人員,均可報名申請城鎮公益性崗位就業:
1.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城鎮人員;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指女性年滿40周歲以上、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的城鎮失業人員;
3.低保家庭人員: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員;
4.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指城鎮家庭中,所有法定勞動年齡內、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且進行失業登記的人員;
5.長期失業人員:指最近一次辦理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12個月以上的城鎮人員;
6.失地人員:指依法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農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條件的易地搬遷安置區搬遷群眾;
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設區市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其他就業援助對象。
三、具體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6日(7個工作日)。
(二)報名辦法
1.報名地點:
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29-31號就業創業窗口(地址:藤州鎮藤州大道東1號,電話:0774-7291098);
2.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藤縣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登記表》(在報名地點領取或在藤縣人民政府網下載)一式二份;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居住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以及相關最高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就業困難證明材料及其他:殘疾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城市低保家庭人員提供《低保證》;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提供《“零就業”家庭認定表》;失地人員,提供依法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統一征地的文件證明;搬遷到城鎮的易地搬遷群眾,提供鎮政府證明;退伍軍人提供《退伍證》。
(4)一寸近期照片二張。
(三)審核及面試
由縣人社局進行資格材料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各用人單位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進行相應的測試。
(四)考核及體檢
由各用人單位根據測試確定考核人選。考核內容包括:政治表現、道德素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等。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自理。
(五)聘用及培訓
由各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對入選人員按崗位所需分配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因考核、體檢不過關、自動放棄、不服從分配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測試排名次序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正式上崗前由各用人單位組織崗前培訓,培訓時間由用人單位確定。
四、有關待遇
?工資福利待遇由用人單位負責。通過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的(非營利性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單位,可按規定享受現行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所需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相關補貼規定如下:
(一)崗位補貼。給予安置單位的崗位補貼由縣人社局向縣財政局申請,每月按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1.3倍的標準撥付到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一卡通銀行賬號。(具體工資、福利等由用人單位確定)。
(二)社會保險補貼。采取“先繳后補”的辦法,用人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含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大額醫療補助、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三)享受補貼年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
五、溫馨提示
1.本次招聘公告以及后續相關工作的公示等將在藤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初審沒有通過的應聘者,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未被列入參加面試或聘用人員的應聘材料,我局將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2.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期間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或管理人等身份的即日起終止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附件:1.2024年藤縣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一覽表(第三批)
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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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標題:藤縣2024年第三批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信息來源:http://www.tengxian.gov.cn/txdt/tzgg/t189886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