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茅山分院擬面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1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單位 |
招聘 崗位 |
招聘指標 |
學歷 要求 |
招聘 范圍 |
所學專 業要求 |
其他 要求 |
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茅山分院 |
檢驗 |
1 |
大專及以上學歷 |
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4日及以后出生) |
醫學檢驗(技術) |
具有醫學檢驗師(士)資格證書 |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8日。
2.報名地點: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茅山分院一號樓三樓人事科306室(寧波市鄞州區姜山鎮姜茅路1121號)。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將《鄞州區編外人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填寫完整,加貼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檔格式連同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憑國外學籍證明),現場提交。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聯系方式:李老師0574-56101531(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考試
考試主要采取面談形式。面談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按照招聘指標等額擇優確定體檢對象,具體面談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五)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招聘各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不足時,短期內可酌情從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給予補錄,補錄人員的體檢、考察由本單位組織,并報人社局備案。
四、有關說明
1.以上崗位薪資待遇年應發收入根據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茅山分院編外用工實際情況確定。
2.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3.以上編外人員由寧波東方眾誠人才開發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至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茅山分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4-56101531。
附件1:鄞州區編外人員招聘報名表.doc
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茅山分院
2024年9月14日
原始標題:鄞州第二醫院人才招聘寧波市鄞州區第二醫院醫共體茅山分院編外人員招聘簡章
信息來源:http://www.yz2y.com/art/2024/9/14/art_2947_637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