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單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科學院為省屬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方針,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戰略高新技術研究、公益性科學研究,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技支撐。組織開展科技智庫建設和決策咨詢建議研究,為省委、省政府及各級政府部門科學決策提供技術服務和人才智力支持。參與全省科技發展規劃、計劃的制定。組織開展國際、省際間科技交流與合作。受省政府委托,承辦與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高等院校等合作事宜。為全省培養、吸納、儲備高科技人才和高層次學科帶頭人。以河北省科學院為主體,與省直部門所屬科研機構建立合作共建機制。組織所屬單位開展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研創新平臺建設。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河北省科學院擬選聘工作人員5名,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以后出生);正高職稱或省特貼、省突貢、省拔尖、三三三人才一層次和二層次(培養期內)等省級及以上專家者可放寬至碩士,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3年9月11日)。
具體要求詳見《河北省科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理由
我院為省級科研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為加強京津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河北中心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和服務河北發展能力,滿足科研工作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擬選聘一批優秀人才。
五、選聘范圍
相關院校博士畢業生,及具有正高職稱專業技術人員或省級及以上專家。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科學院網站(https://www.heb-as.com/)面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電子郵件報名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接收報名,報名郵箱:zr83036319@126.com
2.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并準確填寫《河北省科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報名郵件主題及內容
郵件主題格式為“河北省科學院2024年選聘+姓名+崗位名稱”。
郵件內容應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報名參加河北省科學院2024年選聘+申報崗位名稱+我(注明姓名)對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
郵件附件中應有下列內容的掃描件:身份證、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成績單、《河北省科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證明本人工作經歷與業績的其他材料,其中未就業應屆畢業生還要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述附件以壓縮包形式發送。
注:國外院校畢業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報名確認
工作人員收到報名信息,并初步審核電子申報材料,將會回復郵件,告知報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補充的材料。請考生務必注意查收回復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報名成功。”信息后,才屬于報名成功。
3.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三)測評考核
由省科學院組織各用人單位組成測評考核組,采取面試答辯方式進行,主要根據應聘人員的學習工作經歷、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和發表的論文論著等情況,對其綜合素質、專業技能以及與崗位匹配度進行綜合評價。測評小組成員為7人,由用人單位、院組織人事部主要負責人、相關專業專家組成,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任組長。測評由測評小組成員全體表決,如該崗位參加測評人數為1人,則得票數2/3以上為通過,并記錄測評及表決情況;如參加測評人數為2人及以上,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測評結果及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考場張貼并于次日在省科學院網站(https://www.heb-as.com/)發布。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組織體檢,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省科學院組織人事部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省科學院網站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系統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3018503(省科學院組織人事部)
監督舉報電話:0311-83017262(省科學院機關紀委)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539(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七、組織機構
通過省科學院網站(https://www.heb-as.com/)公布選聘測評時間和地點、測評結果、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本公告由河北省科學院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河北省科學院組織人事部張小兵
聯系電話:0311-83018503;手機:13673235661
電子郵箱:zr83036319@126.com
河北省科學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原標題:河北省科學院2024年第二次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1035106urf&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