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珠海市有關規定,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2021年度常年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博士和高級職稱醫務工作人員8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簡介
廣東省珠海市區位優越,瀕臨南海,是內地唯一與香港、澳門陸橋相連的城市。珠海是全國唯一以整體城市景觀入選“全國旅游勝地四十佳”的城市,有“浪漫之城”的美稱;也是珠三角中海洋面積最大、島嶼最多、海岸線最長的城市,素有“百島之市”之稱;先后榮獲"雙擁模范城"、“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十佳城市”、“中國十佳宜居城市”、“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等稱號。
二、招聘單位簡介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是珠海市衛生健康局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全市公共衛生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重點建設單位,主要承擔全市皮膚性病、精神心理疾病、結核病、麻風病、職業病等慢性疾病的診療和防制任務。未來發展: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建設項目是市政府投資建設的重點項目,項目選址為南屏洪灣涌西南琴路東側(白沙坑),總用地面積4.3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8.8萬平方米,總投資規模近十億元,設置病床800張。于2021年中正式投入使用。新醫院將建成一所高起點、高標準、智慧型現代新型慢病防治機構,與珠海作為經濟特區、珠江西岸核心城市、粵港澳大灣區樞紐城市相適應,為珠海在“努力打造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先行區,引領帶動全省向更高發展水平邁進”發展定位上落實健康珠海、慢病防控發揮重要作用。新中心建設后將成為全國最大體量、最具特色的慢病防治機構。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社會人員。
(二)國內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19、2020年暫緩就業),及國(境)外2019、2020年已畢業的留學歸國人員。
(三)擇業期內的高校全日制博士畢業生(可憑有關證明材料報考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崗位)。
1.在廣東省內就讀的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至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在廣東省外就讀的廣東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至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出國(境)留學的廣東省戶籍2016年至2020年畢業的博士研究生(報考前須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自服務期滿之日起2年內(按頒發的證書日期至報名起始日計算時間),符合條件的可憑有關證書等證明材料報考面向2021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崗位。
四、招聘崗位、人數、應聘條件及酬薪待遇
應聘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潔,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身體條件。各招聘崗位人數、對象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2021年度常年招聘崗位表》(附件1);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執行。2021年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條件限制,社會人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截止到“報名截止日”當月。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不講誠信被有關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聯合懲戒對象的;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只設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考點。具體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采取郵寄材料報名方式,不設現場報名點,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時間:本招聘2021年度常年受理報名,受理報名材料截止時間為每月25日17:00時(以郵寄材料送達簽收時間為準)。次月招聘崗位表將在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更新為《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2021年度常年招聘崗位表(X月份)》,在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報名后,符合開考條件的,當月組織開考。
地點:郵寄報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區沿河東路200號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行政樓602室。
聯系方式:梁老師、蔡老師:0756-2124157。
3.報名材料(請考生按以下順序裝訂提交):①《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報名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否則視為無效報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③身份證,醫師資格證,醫師或護士執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崗位條件所需的其它佐證材料;④工作經歷證明(根據自身實際提交);⑤屬于國家重點領域人才和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須經工作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同意(應在考察環節提供書面同意證明材料,否則視為主動放棄考察或聘用資格);⑥2021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已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就業協議書》及學生證;2019和2020屆暫緩就業畢業生,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已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就業協議書》及暫緩就業協議或其他同等效用證明;廣東省生源擇業期內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廣東省生源個人情況承諾書;持有國(境)外學歷的人員報考,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注:以上各類證書、證明材料考生報名時提交復印件(不予退還),原件備驗。
4.資格審查:根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并于考試前查驗報名材料原件,資格審查結果和考試安排等事項另行通知。報名者須誠信報名,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考試
每月的第三個星期三(節假日順延),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是否組織考試。準備組織考試的,則在醫院網站發布考試公告,公布考試時間和參加考試人員名單。
招聘考試在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珠海市香洲區沿河路200號)進行,采取面試加實踐技能測試的方式,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50%+實踐技能測試成績*50%,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
1.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
主要測評考生理論素養、專業知識、思維能力、創新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是否與崗位匹配等。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他分數的平均值。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考生中,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實踐技能測試人員。面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該比例時,面試實際合格人員全部參加實踐技能測試。參加實踐技能測試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現場進行公布。
2.實踐技能測試(滿分100分,合格線80分)
以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評考生理論與技能操作相結合的專業實踐能力,以及是否與崗位匹配等。實踐技能測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實踐技能成績的計算方法同面試成績計算方法。
3.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
實踐技能測試結束后,計算實踐技能測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各崗位體檢及考察對象。
體檢及考察對象名單及招聘崗位更新公告將于考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市衛生健康局、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級公立醫院,統一對初定體檢對象進行體檢,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考生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招聘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在同崗位實踐技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擬遞補人員總成績同分的,取實踐技能測試成績高者為遞補人員。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珠海市衛生健康局、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等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招聘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辦理擬聘人員的人事調動或畢業生接收、聘用及報到等手續。
六、疫情防控要求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主動配合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主管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報考者應持“粵康碼”等健康碼綠碼并經體溫檢測正常后參加考試;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按照規定進行隔離并提供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請安排好到達時間和預留好隔離時間。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均需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報考者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2124157,監督或投訴電話:(0756)2124362。
(二)被聘用者須在擬聘用人員公示后12個月內完成報到手續。
(三)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時辦理報到手續的;2.偽造、涂改證件或證明、弄虛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3.因公示有異議經核查屬實影響聘用的;4.有違法犯罪記錄的;5.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
(四)因各種原因取消擬聘資格的應聘者,已簽訂就業協議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雙方互不作任何補償。
(五)此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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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珠海市第三人民醫院)常年招聘崗位表(二月份).xlsx
珠海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