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打造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城市目標,進一步提升城區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消除城區無公立基層醫療機構空白,加快推進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經研究,決定從鄉鎮衛生院中公開選調一批工作人員到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本市鄉鎮衛生院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選調崗位及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衛生健康事業;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近3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本市鄉鎮衛生院工作滿5周年(截至2024年9月12日)計算;考入或調入鄉鎮衛生院滿服務年限;省、贛州市定向醫學生規培時間納入鄉鎮衛生院工作年限計算,必須滿所簽協議的服務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選調
1.曾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誡勉談話尚處影響期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信訪件或問題線索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有重大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列為選調對象的其他情形。
(三)學歷、專業、年齡及其他條件
1.選調崗位具體要求見《瑞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2.學歷條件:報考人員的身份、專業、學歷、學位需與崗位要求一致,專業技術(職業、執業)資格為本崗位招聘最低條件(含本條件)。
3.專業條件:考生所學專業以《學科專業目錄匯編》(二二三版,附件2)所列為準。專業要求為大類的,考生所學專業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分類目錄,即可報考;招聘崗位要求具體專業的,考生所學專業應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方可報考。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的,所學專業必修課程應當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專業設置情況說明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名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名。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名。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4.年齡條件:報考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職位表中注明的年齡上限。年齡計算方法為:18周歲以上是指2006年9月12日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45周歲及以下是指1978年9月12日以后出生,50周歲及以下是指1973年9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注:9月12日為報名第一天)。
三、選調方式
選調采取筆試的方式,選調人員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與加分項之和。
(一)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和相應專業知識,根據招聘崗位分為6個類別:西醫臨床類、中醫臨床類、藥劑類、護理類、醫學技術類和財會類。
(二)加分。在最邊遠山區鄉鎮衛生院實際工作經歷(丁陂鄉、瑞林鎮(下壩)、拔英鄉、岡面鄉、萬田鄉、日東鄉),每年加0.2分;近3年(2021年8月-2024年8月)獲得國家級黨委政府先進個人榮譽加3分,獲得省級黨委政府或國家衛健委先進個人榮譽加2分,獲得贛州市級黨委政府或省衛健委先進個人榮譽加1分,獲得瑞金市級黨委政府或贛州市衛健委先進個人榮譽加0.5分,獲得的其他榮譽不予加分。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依據工作起始月計算,按月計分。(加分項總分不超過10分)
四、考核程序
(一)報名
符合選調條件的公開選調對象在2024年9月12日-9月13日到市總醫院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地址:瑞金市人民醫院體檢樓四樓401室,聯系電話:0797-2526009)現場報名,每個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資格證、執業證等崗位條件要求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近三年(2021年—2023年)年度考核匯總表復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4)《瑞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
(5)所有證件材料復印件需簽署“與原件相符”并加蓋現工作單位公章;
(6)簽訂服從安排承諾書。
(二)資格審查
由市總醫院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初審,不符合條件及材料不齊全者,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報名人員必須保持通信暢通,因報名人員錯填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其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對通過資格審查初審的選調人員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調入資格。
(三)筆試
1.筆試總分100分,所有崗位報考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容:
(1)醫學類(筆試科目代碼為:51、52、53、54、55)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和專科專業知識,其中檢驗人員崗位、影像人員崗位、公衛人員崗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基礎知識。
(2)財會類(筆試科目代碼為:21)筆試內容為社會科學專技類知識。
(四)體檢
1.以筆試成績與加分項成績之和為總成績,根據考生總成績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擬進入體檢人員主動放棄資格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
2.體檢。體檢由市總醫院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收費標準及體檢醫院等級收取,由選調人員自行負擔。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電話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體檢實施機關按規定安排復檢。報考者對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體檢實施機關應在當日、當場安排復檢,當場復檢只能進行三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選調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辦理調動手續
已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瑞金市人民政府網和“瑞金發布”“瑞金政務”“瑞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江西省瑞金市總醫院”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如無異議,報市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選調人員需與選調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服務期不少于5周年。
(六)工作紀律
選調過程中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處理。對選調人員在考試過程中作弊、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瑞金市衛健委負責解釋。
附件1瑞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docx
附件2.學科專業目錄匯編.pdf
附件3瑞金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原標題:瑞金選調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A9s4pUCyJJuGmLdBWhg8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