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局事業單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員11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此次河北省地礦局選聘工作人員的19個事業單位中,除河北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為財政性資金定額定項補助事業單位外,其他單位均為財政性資金基本保障事業單位。河北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具有地學特色、專業門類齊全的高職院校,從事全日制高職高專教育教學工作。其他單位主要從事野外礦產勘查和環境生態保護等工作,承擔國家和省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地質項目,為我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河北省地礦局局屬事業單位擬選聘工作人員115名,其中博士研究生7人,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9月6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108人,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6日以后出生)。
具體要求詳見《河北省地礦局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等設置。
本次選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持有《普通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24年9月(含9月)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理由
地勘單位受主業限制,工作場地大多為野外一線,環境艱苦,吸引力不強,高層次人才較為緊缺,擬選聘一批與單位主責主業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河北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正處于改建時期,為進一步提高單位工作水平,滿足教學工作需要,擬選聘一名教師崗位的博士學歷畢業生。
五、選聘范圍
單位主責主業相關專業碩士畢業生、博士畢業生。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礦局網站(www.hebdkj.cn)等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由河北省地礦局或招聘單位在相關高校網站發布宣傳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9月18日-24日。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
單位 |
報名地點 |
聯系電話 |
河北省地質調查院 |
石家莊市鹿泉區玉泉路192號 |
0311-80909282 |
河北省地質環境監測院 |
石家莊市興苑街58號 |
0311-69101616 |
河北省地質實驗測試中心 |
保定市向陽北大街900號 |
0312-3388015 |
河北省水文工程地質勘查院 |
石家莊市槐中路131號 |
0311-66610529 |
河北省地質工程勘查院 |
保定市百花路156號 |
0312-3312315, 0312-3313597 |
河北省區域地質調查院 |
廊坊市曙光道32號 |
0316-5909221 |
河北省地球物理勘查院 |
廊坊市廊萬路4號 |
0316-5908922 |
河北省地礦局國土資源勘查中心 |
石家莊中山西路800號 |
0311-83657350 |
河北省地礦局第一地質大隊 |
邯鄲市陵園街92號 |
0310-5801681 |
河北省地礦局第二地質大隊 |
唐山市北新西道157號 |
0315-5266223 |
河北省地礦局第四地質大隊 |
承德市雙橋區偏嶺地質科技大廈 |
0314-2526020 |
河北省地礦局第五地質大隊 |
唐山市北新西道99號 |
0315-5758029 |
河北省地礦局第六地質大隊 |
石家莊市中山西路891號 |
0311-85236030 |
河北省地礦局第七地質大隊(河北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雄安地質調查監測中心) |
三河市燕郊開發區京榆大街239號 |
0316-3096132 |
河北省地礦局第八地質大隊 |
秦皇島市燕山大街221號 |
0335-3652016 |
河北省地礦局第九地質大隊 |
邢臺市鋼鐵北路416號 |
0319-2190021 |
河北省地礦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質大隊 |
衡水市紅旗大街808號 |
0318-5218683 |
河北省地礦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質大隊 |
滄州市黃河東路蔡御街 |
0317-3565016 |
河北資源環境職業技術學院 |
石家莊中山西路901號 |
0311-68108255 0311-83609178 |
2.報名要求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并準確填寫《河北省地礦局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報名時須提供下列內容的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本科、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資格證書、《河北省地礦局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證明本人工作經歷與業績的其他材料,其中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要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或國企正式工作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注:國外院校畢業生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資格審查
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資格審查通過的將進行電話通知,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三)測評考核
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組成測評考核組,采取相關專業知識答辯及對其學習工作經歷、主持或參與的科研課題和發表的論文論著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現場量化打分,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按照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序,依據崗位選聘計劃與擬選聘人員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省地礦局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河北省地礦局網站(www.hebdkj.cn)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系統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66880300(河北省地礦局人事教育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880726(河北省地礦局機關紀委)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22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此公告由河北省地礦局人事教育處負責解答。
附件1.河北省地礦局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河北省地礦局
2024年9月6日
原標題:河北省地礦局事業單位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ebdkj.cn/dkj3w/news/27/453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