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文件規定和《潮州市事業單位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目錄(2023版)》(潮人社規〔2023〕2號)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一步優化投資審核工作人才隊伍結構,潮州市財政局屬下事業單位投資審核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潮州市財政局投資審核中心是市財政局屬下正科級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主要職能為:承擔市級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施工圖預算技術審核等相關工作,對工程量清單是否恰當、是否符合現行有關規定提出合理意見;承擔市級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結算技術審核等相關工作,對工程竣工結算造價是否恰當,是否符合現行有關規定提出合理意見;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詳見《2024年潮州市財政局屬下事業單位投資審核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條件,具體詳見《2024年潮州市財政局屬下事業單位投資審核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7.應聘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崗位代碼:CZ2024001)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83年9月10日后出生);應聘專業技術十級崗位(崗位代碼:CZ2024002)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8年9月10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6.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截止日。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和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條件的可享受我市相應的人才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報名時間以報名電子郵箱收到報名資料的時間為準。
2.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方式報名。請報考人員將報名所需材料掃描PDF版(相關紙質文件請予以妥善保存,招聘過程中將進行復核),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夾并以“報考崗位代碼+姓名”命名,在報名規定時間期限內,發送至電子郵箱:czcz2396310@126.com(考生咨詢電話:0768-2396310,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需提供材料:
(1)《潮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掃描件(詳見附件2,請自行下載、A4紙正反面打印、簽名處藍黑色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須粘貼證件照后再掃描,紙質版文件請予以保存);
(2)本人近期紅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色證件照(JPG格式);
(3)身份證(PDF格式,正反面掃描在同一頁);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PDF格式,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各1個文件);
(5)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出具在報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PDF格式);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和證明材料(PDF格式);
(7)國有單位的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PDF格式);
4.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如因個人提交材料和填報信息失實,一經發現即取消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3)應聘人員需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分段記述相關學習、工作經歷。為避免影響招聘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崗位,報名表中不得漏填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
(4)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的掃描件。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在報考相近專業的,在報名時須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第三方專業機構出具的成績單翻譯件等材料的掃描件,并在國內正規高校官網尋找報考專業的課程設置,將相應課程與自身專業課程進行對比并出具文字說明(文末附網址鏈接和網頁截圖,落款須手寫簽名),同時出具承諾書保證上述內容真實有效。若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款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除《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5)落實回避規定要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初審,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電話+郵件(發至考生報名郵箱)通知。
2.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市財政局將對進入面試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進入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資格復審應現場提交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將通過電話+郵件(發至考生報名郵箱)告知,資格復審通過的發放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
根據崗位需要,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考試資格。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2.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60分以上為合格。考試綜合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予聘用。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
(四)體檢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市財政局網頁(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czj/index.html)公布。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嚴格執行。體檢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集中體檢的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市財政局將在體檢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把體檢結果通過電話方式+短信告知應聘人員,請各應聘人員保持手機暢通。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未按規定和時限提供相關考察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公示與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網站市財政局網頁(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czj/index.html)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按規定期限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市財政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公告中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六、相關事項
(一)本公告及具體招聘條件提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本公告由潮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四)聯系方式
招聘咨詢電話:0768-2396310
監督投訴電話:0768-2129235
潮州市財政局
2024年9月4日
原標題:2024年潮州市財政局屬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tzgg/content/post_3910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