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綠春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可持續發展,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綠春縣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招聘急需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自主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此次公開招聘。招聘崗位具體詳見《綠春縣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2024年8月,35周歲以下指1988年9月后出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2.非應屆在校生;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
5.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7.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
(一)提交報考申請
時間: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8:00。
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簡要流程:登錄紅河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繳費(注意查看繳費狀態,確認繳費成功)→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提交報考申請。每人只能申請一個報考崗位。
報考申請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維護,且要求真實、準確。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的審查,考生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報考人員須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及上傳的照片,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等原因,導致后續考試過程中出現無法通過資格復審等問題的,后果自負。
(二)網絡報名資格審核
時間: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1日18:00。
網絡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無法判定的下列情況(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選擇“下面專業中未找到我的專業”以及放寬年齡、專業、學歷條件的崗位),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結果將于24小時內返回。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審核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
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核,要求報考者填寫的信息必須與證書證件上的內容一致。報考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維護,請報考人員認真校對,必須保證信息真實有效,填報不真實或錯誤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絡報名上傳照片要求為白色或淺色底近期免冠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報考者必須在網絡相關頁面按要求上傳標準證件數碼照片。網絡報名不進行上傳照片和身份證的審核,請考生按要求上傳清晰照片和身份證。由于上傳的照片和身份證不清晰、變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在此提醒報考人員:須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及上傳的照片、身份證,報考信息審核通過(無論是否繳費),不再允許任何修改,也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造成后續考試過程出現問題的(無法進入考場或無法通過復審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三)網絡繳費
報名人員在網絡資格審核通過后,須于2024年9月13日9:00至2024年9月21日24:00完成繳費。報名費50元/科,合計100元/人,只能通過網上繳納,不設現場收費點。
(四)準考證打印
筆試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考生在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9月28日10:30,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
筆試及后續招聘環節均須出具身份證及準考證,請妥善保管。
五、筆試
所有崗位均需筆試。應聘人員特別注意在考試時須攜帶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鉛筆、橡皮。
(一)筆試科目
本次筆試類別為綜合管理類。考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考試。《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時限為60分鐘,滿分為100分,《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采取連續進行的形式,考試中途不休息。
筆試具體考試地點、考場安排等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
(三)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具體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成績公布后3天內接受考生分數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四)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根據筆試成績,由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確定全縣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界定是否達到最低合格線的考生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具體公布時間和有關要求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
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若成績并列,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得分確定排名先后。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根據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持相關證明材料,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證件和相關材料、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和公告有關規定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后續招聘程序的資格。
資格復審時出現放棄或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可從同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由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結合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由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考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體檢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開展,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考察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資格復審、體檢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一)確定擬聘用人員
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從同崗位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三)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審批聘用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勞動合同(協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材料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審批手續原則上于2024年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
(四)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按同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報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九、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一、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報考人員應信守本人在網絡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是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視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為真實信息而進行的審核。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了誠信承諾,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崗位要求的各類證書,須在資格復審前取得。
(六)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七)本次考試專業目錄按照《2024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如所學專業未列入該目錄或分類不一致,但按國家教育部門下發的專業目錄,屬于該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報名資格,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八)本次招聘的政策、筆試考務、網絡報名等問題,請聯系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咨詢,聯系電話:0873-4225689。
(九)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1.綠春縣2024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自主招聘崗位信表.xls
2.2024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doc
綠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原標題:綠春縣2024年事業單位自主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4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