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法律法規,根據工作需要,經云南省教育廳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2024年下半年普洱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普洱學院共公開招聘博士人員15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4年下半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博士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2024年下半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博士人員計劃表》(附件1)。報名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原則上在40周歲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
五、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應聘人員可將報名材料以“姓名+PY202402”為郵件主題上傳至指定郵箱:peursc@peu.edu.cn,或持相關材料到普洱學院和諧樓人事處316辦公室現場報名。
(二)時間安排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崗位人數未招滿前均可報名。
(三)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填寫完整的《2024年下半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博士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或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掃描件或復印件);
4.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
5.招聘崗位要求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應提供本人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6.證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職稱(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等級考核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
7.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撐材料(掃描件或復印件)。
(四)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普洱學院負責,初審結果電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五)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時所填專業應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4.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5.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六、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由普洱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另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另行電話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電話暢通。
(二)面試要求
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面試滿分100分,所有崗位設最低合格分數70分,面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
八、考察
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應聘人員。由普洱學院組織開展考察工作,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結果作為確定聘用的主要依據。
九、體檢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由普洱學院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普洱學院負責。應聘人員為孕產婦在孕產期的,經醫院確認可以申請延期體檢,待生產過后或妊娠終止,按國家相關政策產休假結束一個月內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招聘單位組織一次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十、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http://hrss.yn.gov.cn/)和普洱學院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peu.edu.cn/)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一、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工資有關政策規定。
十二、招聘紀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應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開展公開招聘時,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和其他親屬關系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
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網址:http://hrss.yn.gov.cn/)和普洱學院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peu.edu.cn/)面向社會發布,后續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普洱學院官方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公告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報考失誤所引發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三)未盡事宜由普洱學院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9-3017877;
(二)監督電話:0879-3027115;
(三)招聘單位官方網站:(https://www.peu.edu.cn/)。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博士人員計劃表.xlsx
附件2:2024年下半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博士人員報名登記表.xlsx
普洱學院
2024年9月4日
原標題:2024年下半年普洱學院公開招聘博士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hrss.yn.gov.cn/html/2024/9/4/60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