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意見》(豫政辦〔2014〕161號)和中共許昌市委編辦、許昌市人社局、許昌市衛健委《關于印發〈2024年許昌市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許衛發〔2024〕35號)等文件精神,組織開展2023年鄢陵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公開招聘、自愿報名、考試選拔、統一安排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專業要求
本次招聘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共13名。具體招聘單位、名額及專業要求詳見《2024年度鄢陵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方式
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聘對象:對應專業的應屆和往屆醫學院校畢業生。
本次招聘報考崗位數與報名人數比例為1:3,但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緊缺崗位,可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三)具有崗位需要的專業知識或技能,同時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要求;
(四)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以后(含當日)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有精神病史或患傳染性疾病的;
5.報考時未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6.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人員;
7.“369基層衛生人才工程”違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考試,一旦發現取消資格并追究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8.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者,在資格核查過程中被發現或公示期受到舉報后經核實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六)提交材料
1.2024年度鄢陵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表一式2份(附件2)(粘貼2寸近期免冠紅底照片,現場報名時提供同版照片2張);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報考專業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在線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5.護理專業往屆生提供護士資格證,應屆生提供成績合格證明;
6.個人征信報告1份。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鄢陵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鄢陵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委共同組織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2024年9月3日在鄢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yanling.gov.cn)發布招聘公告,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填寫報名表。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者需在鄢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并填寫《2024年度鄢陵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
(三)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2024年9月6日—9月13日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需帶齊提交材料內容所要求的證明材料)。地點:鄢陵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三樓人事科教股(鄢陵縣花都大道811號)。
(四)領取準考證。現場報名成功考生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按照電話通知時間領取準考證,未按時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五)筆試。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筆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上登記的時間、地點為準。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數按照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進入面試。經面試資格確認合格者,核發面試通知單。逾期未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若筆試成績亦相同,則相關人員現場加試一場面試。
(七)體檢、考察與公示。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崗位1:1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審查。考察通過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鄢陵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遞補。本次招聘中,對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入圍面試資格而出現空缺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入圍體檢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當天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以及考察、公示期間發現問題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自行放棄出現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簽訂合同。公示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與特招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后人員及時安排上崗并辦理有關人事手續。
(十)納入編制管理。根據許昌市醫改辦、市編辦、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原市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關于實施基層衛生人才工程的補充意見》(許衛發〔2016〕41號)文件精神和市編辦核編意見,2024年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錄后按程序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
六、履約要求
用人單位與特招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后,將合同簽訂情況報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在基層工作服務時間不少于6年(含按國家規定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服務期內,不得擅自離開服務崗位,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違約者退回補償經費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七、紀律及有關要求
(一)回避制度
凡參與本次公開招聘活動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一律實行回避制度。
(二)嚴格紀律
本次招聘主動接受鄢陵縣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對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
(三)有關要求
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有關具體事宜均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此期間,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凡未在規定的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本方案由鄢陵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4—7361682.
中共鄢陵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鄢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鄢陵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9月3日
原標題:2024年度鄢陵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yanling.gov.cn/tzgg/20240903/b6acf77f-1c30-4d52-9929-f8fbe5f02a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