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編委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中等職業學校機構編制管理辦法〉的通知》(桂編發〔2023〕2號),穩妥、扎實推進市本級中等職業學校教職人員控制數招聘工作,加快構建現代化職業教育體系。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桂林市本級中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全市共190個崗位計劃招聘20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應聘實行執(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相應的執(職)業資格。
(七)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詳見《崗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新聘用未滿3年(含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
4.現役軍人。
5.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條件中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相關資格、處罰期限、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以2024年9月4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2024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24年9月4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逾期將視為放棄錄用資格;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的畢業生須在2024年9月4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2.年齡要求: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4日期間出生);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崗位,具體詳見《崗位表》(附件1)。
3.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取得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后,方可報考,一經聘用,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4年9月4日-6日,9月9日-10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詳見《崗位表》(附件1)。
凡符合招聘職位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國外學歷、學位須獲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認證證明材料。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報考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報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現場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和《崗位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
報考人員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面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報考人員資格確認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統一格式(電子表格)制作報考人員名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筆試
(一)科目和內容
因教職人員控制數革招聘工作需要,招聘職位人數與進入筆試人數的開考比例不設1:3的比例要求,均予以開考。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對應筆試科目的考試,筆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基礎知識》,分值滿分均為100分。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哲學基本原理、時事政治、職業道德、法律知識、歷史知識、行政管理知識、公文寫作等。全部為客觀題。
《教育基礎知識》主要測試內容:教育學、教學法、教育心理學、德育工作等基礎知識。全部為客觀題。
(二)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基礎知識》。
(三)考試地點
考試地點另行通知,具體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考試期間報考人員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四)筆試成績查詢
9月21日下午在筆試考點現場公布筆試成績,請各位考生及時查看。
四、面試
(一)面試人員的確定。
1.參加筆試崗位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合格成績,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報考人員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資格人選(經同意筆試開考比例不足1:3的職位除外)。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筆試成績不低于45分方可進入面試程序,未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能入圍面試。有0分、缺考、違紀情況的報考人員,不能入圍面試。?
2.免筆試崗位面試人員的確定。
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均可直接進入面試程序。因教職人員控制數革招聘工作需要,招聘職位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的開考比例不設1:3的比例要求,均予以開考。
同一招聘職位經過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達40人以上的,該職位面試時視情拆分考場,考場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當天當場組織考生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按其抽簽確定的考場進行面試。參加拆分考場面試職位的報考人員,每個考場按照該職位招聘人數的1:2進行第二輪面試。以第二輪面試成績結果確定該職位排序。
(二)面試的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參與,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報考人員實行封閉管理。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報考人員按抽簽序號進入考場面試,考官逐一獨立給予評分。報考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報考職位個人報名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三)面試的形式、時間、地點。
面試形式分為專業面試、公共面試兩種形式。每個職位只采取其中一種面試形式,具體面試形式詳見《崗位表》(附件1)。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人員在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務必按面試通知書上所載具體時間及要求按時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面試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五、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
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同一職位招聘數內出現兩人以上綜合成績并列時,參加筆試的崗位以面試合格成績高分者進入考察程序,如果面試合格成績也相同,以增加面試環節的方式確定,加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考察人選;免筆試的崗位以增加面試環節的方式確定,加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考察人選。綜合成績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參加筆試崗位:綜合成績=筆試合格成績+面試合格成績
免筆試崗位:綜合成績=面試合格成績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選派2人以上組成。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三)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合格或不合格)。
(四)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五)考察期間有自動放棄考察資格的,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節,按本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
六、體檢
體檢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的體檢項目,復檢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組織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二)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凡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按第五款第(一)條規定依次遞補。如無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七、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招聘組織部門根據招聘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日。對公示后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核查屬實,不得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專業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20年版)》核對。報考人員本人所學專業,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20年版)》中沒有列入的,報名時可以選擇與所列專業相近(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職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的職位報考,是否符合職位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與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核準。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各類培訓機構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向報考人員進行解釋。
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請查閱《崗位表》附件1招聘單位電話。
本《公告》解釋電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773-2866296。
附件:1.2024年桂林市本級中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3.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日
原標題:2024年桂林市本級中等職業學校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guilin.gov.cn/xwzx/tzgg/202409/t20240902_2736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