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鼓勵全日制應屆畢業大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08〕71號)、《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征兵工作意見》(浙政發〔2012〕93號)、《浙江省大學生征兵工作實施辦法》(浙司聯〔2016〕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2024年瑞安市面向退役(畢業)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四)1989年1月1日以后(含)出生;
(五)具有瑞安市戶籍(戶籍情況以2024年9月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六)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報名參加過我市面向退役(畢業)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的;
2.被強制退役的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
3.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
4.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從瑞安市應征入伍且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間取得部隊院校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學信網可查證)的2022年退出現役的瑞安籍退役士兵。
(二)從瑞安市應征入伍且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退役后參加專升本及以上全日制學歷晉升,2023年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2015年及以后應征入伍的瑞安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退役后恢復學籍繼續就讀完成學業(含專升本及以上全日制學歷晉升),2023年取得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四)從瑞安市應征入伍且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證書或高校在校生服役期間取得部隊院校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學信網可查證),已在部隊辦理退役手續,非個人原因滯留部隊,2022年接收的瑞安戶籍退役士兵。
三、招聘計劃數
參加考試人數在45名以上的,招聘計劃數為15名(事業編制12名,國企編制3名);參加考試人數不足45名的,按3:1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數(如參加考試人數除以3后,結果出現小數,按進一法取整確定招聘名額),其中事業編制和國企編制按4:1的比例確定(按此比例出現小數的,采取四舍五入法確定事業編制和國企編制招聘名額,保持招聘名額總數不變)。
四、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形式。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6日—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地址:瑞安市萬松路83號3樓會議室)。
3.報名所需材料:(1)報考人員需填寫《2024年瑞安市面向退役(畢業)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2)本人退役證、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材料及復印件,本人單寸免冠照片兩張。
(二)資格審核
由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牽頭會同瑞安市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科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料須真實有效,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資格審核不予通過。
(三)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筆試和政治考核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70%、政治考核分占30%合成計算。
1.筆試
筆試時間和科目:2024年9月21日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筆試有關要求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等參加筆試。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規定,除零分、缺考和違紀違規等特殊情況外,其他情況不予查分。
2.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由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實施。政治考核以個人檔案材料為依據,檔案外的材料不予計分,獲得三等功(含)以上獎勵的,要提供有關文件、證書、證章和喜報。政治考核分中計分項如需核實,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由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門提供的相關依據。
政治考核得分計算方式為:個人考核得分÷最高考核得分×100×30%,具體計分標準參照《安排工作退役軍士和義務兵服現役表現量化評分辦法》(2023年4月17日起施行)。
(四)體檢、考察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如總成績同分,取政治考核得分高者,如政治考核得分再相同,立功者優先,如出現再相同,進行加試。
2.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網站、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體檢工作由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
3.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由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4.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5.體檢、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網站、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在公示期間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在中共瑞安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核準用編(使用崗位)的用人單位(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范圍內一次性選擇具體單位。選崗工作由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
聘用文件發布后須按規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續辦理,如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未按規定時限及要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崗位聘任按照有關規定及招聘單位的崗位設置情況而定。
五、其他告知事項
(一)戶籍情況以2024年9月5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二)資格審核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在招聘過程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且2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三)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規定執行。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瑞安市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科、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瑞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個人、機構開展針對此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五)本公告由瑞安市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科、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瑞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依據相關規定共同解釋,其中招聘基本條件、招聘范圍對象及政治考核等事項,由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后續有關事項均在網站公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302/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首頁->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事業單位公招公選):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咨詢電話:0577-66755869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77-65812876
瑞安市國資辦咨詢電話:0577-66618021
附件:2024年瑞安市面向退役(畢業)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瑞安市人民武裝部政治工作科
瑞安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瑞安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2024年8月30日
原標題:2024年瑞安市面向退役(畢業)大學生士兵公開招聘第一批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4/8/30/art_1229728918_4253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