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條件
招聘 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 等級 |
招聘 人數 |
年齡 |
性別 |
學歷 |
專業 |
戶籍 |
其他條件 |
崗位 類型 |
備注 |
竹溪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 |
舞蹈 編導 |
專技 13級 |
2人 |
30周歲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舞蹈編導、戲劇影視導演、文藝編導專業 |
不限 |
? |
專業技術崗位 |
最低服務期限5年 |
舞蹈女演員 |
專技 13級 |
8人 |
30周歲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限女性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凈身高160cm以上 |
專業技術崗位 |
最低服務期限5 |
二、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和條件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本縣行政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人員(含編制備案制人員)或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同意報考的;
(6)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1、公告發布
招聘公告通過竹溪縣人民政府網公開發布。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和線上報名的方式同時進行。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1),如實填寫《2024年竹溪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反映主要藝術成果及重要獎勵等資料原件或復印件等報考崗位所需報考材料,提交近期小二寸登記照(2張)等。線上報名采取視頻方式,同時將報考相關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305833362@qq.com?。
3、報名時間
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
4、報名地點
竹溪縣城關鎮劇團路3號山二黃展演中心三樓辦公室(報名聯系人:單靜,聯系電話:13733581115)。
5、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是根據招聘單位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設置的,對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人員,一律不允許報名。即使報名參加考試的,資格復審時一經核實,取消面試資格,并錄入誠信黑名單。
(3)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與公告招聘條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4)原則上報考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較低學歷報考相關崗位的招聘入職后不得以本人擁有學歷高于招聘條件的學歷為由提出崗位聘用要求。
6.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
(二)考試
1、考試形式
(1)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本次考試原則上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竹溪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公開招聘藝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不核減崗位,通過劃定綜合成績合格線,經考核后決定是否錄用,并向社會公布。
(2)本次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若報名人數超過50人的崗位,先筆試后面試,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入圍面試)。
2、考試內容
(1)舞蹈演員面試內容為才藝展示,重點測試考生形象氣質、形體表現力、即興表演能力、舞臺表演技巧、語言感受和表達能力等;筆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舞蹈藝術及戲曲表演相關知識。
(2)舞蹈編導面試內容為作品展示和才藝展示兩部分,重點測試考生形象氣質、形體表現力、藝術創新能力、藝術創作水平、舞蹈創作中的技術運用和藝術表達,即興編導創作能力等。筆試內容主要測試考生舞蹈藝術和編導技術運用相關知識。
(3)面試、筆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面試成績×70%)+[(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30%]。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組織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政策性加分
(1)政策性加分對象: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參軍入伍的政策要求,對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加分政策優惠,在筆試總分上增加5分。服務時間計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在軍隊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4年7月31日已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
(2)辦理政策性加分手續
符合申請政策性加分條件的人員,持《加分政策優惠申請表》(附件3)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年度考核表、期滿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6辦公室(地址:竹溪縣城關鎮北大街48號)辦理筆試加分手續。
2024年在崗但還未考核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持服務地“三支一扶”辦開具的證明前來審核。
本人因事不能辦理的,可委托他人辦理,除上述資料齊全外,還需出具委托書(附件4)。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加分。
(3)上述人員已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4)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3.成績公告。面試成績、筆試成績、綜合成績分別在面試、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通過竹溪縣人民政府網公開發布。
(四)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和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未達到65分的不列為體檢、考察人選。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提出異議的,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初、復檢費用由受檢人負擔。
3、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會同開展,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2、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聘用前辦理辭職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過程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有影響聘用且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六)公示與聘用
1、考試、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通過竹溪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人員,報請縣委、縣政府審核同意后,由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公示期內,因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的擬聘用人員缺額,不再進行遞補。
2、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并經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考核合格者,經縣文化和旅游局審核,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在竹溪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若參加本縣以外的其他各類考試,不予出具同意報考證明;要求調離本縣的,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它事項
此次考試所有考務信息均在竹溪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報考人員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公告由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竹溪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19-2721750(縣人社局)0719-2732872(縣文旅局)
監督電話:0719-2726202(縣紀委監委)
竹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竹溪縣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附件2:2024年竹溪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公開招聘舞蹈演員、舞蹈編導報名登記表.docx
原標題:竹溪縣山二黃劇種保護傳承展演中心公開招聘舞蹈編導、舞蹈演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408/t20240830_4589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