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需要,上海海關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事業單位簡介
(一)上海海關后勤管理中心是上海海關所屬事業單位,暫未分類,主要承擔后勤保障服務工作。
(二)上海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是上海海關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其他檢疫物、食品、化妝品、食品添加劑及其他指定商品的檢測、鑒定等工作。
(三)上海海關工業品與原材料檢測技術中心是上海海關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進出口法定檢驗工業原材料、產品、制品、包裝、非機電類食品接觸材料等商品的檢測、鑒定等工作。
(四)上海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上海海關口岸門診部)是上海海關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出入境人員傳染病監測、預防接種以及衛生檢疫的技術保障等工作。
(五)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上海分中心是海關總署所屬委托上海海關管理的事業單位,公益二類,承擔上海電子口岸應用項目的開發、運行維護、咨詢和培訓等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參加過2024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筆試,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64.8分,招聘崗位要求具備博士學位的除外;
5.未被黨政機關或其他事業單位錄用;
6.不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應回避的情形;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因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8.其他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適宜報考的。
三、招聘崗位及條件
上海海關事業單位本次公開招聘12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詳見《上海海關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學科名稱。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24時截止,以電子郵件送達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方式接受報名,不設現場報名,不接受郵寄報名。報考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將壓縮包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上海海關公開招聘郵箱(shhgzhaopin@163.com),壓縮包包括三個文件分別為:①《上海海關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word版(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藍底彩色電子照片、③報名材料掃描后拼接成的一個pdf文件,壓縮包名稱及郵件標題均為“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文件大小不超過20MB。收到報名郵箱發出的回復郵件方為報名郵件投遞成功。
3.報名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需復印正反面);
(2)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3)學生證、在校成績單(應屆畢業生提供);
(4)上海市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成績證明;
(5)自本科以來全部學歷、學位證書;
(6)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招聘崗位對職業資格、外語水平、論文等有要求的,報考該類崗位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8)招聘崗位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提供任職聘書或者任職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9)有海外留學經歷的,須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10)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等。
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予以處理,并解除本人日后可能受聘之職。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分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
1.資格初審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提供的電子版材料進行初審。報考要求具備博士學位崗位的,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全部進入直接考核環節。報考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且筆試成績達到全市平均成績164.8分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直接考核名單、面試名單及各崗位面試分數線將在上海海關網站統一公布。若進入面試人員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將依次遞補人選。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人員不再另行通知。
除要求具備博士學位的崗位外,其他崗位經資格初審后符合資格條件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低于3:1的,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2.資格復審
直接考核及面試前,將組織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后續最新通知為準。報考人員需帶齊報名時提供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報考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我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三)考核、考試
1.要求具備博士學位的崗位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政治素質、綜合能力、專業水平、崗位匹配度等。直接考核總分100分,合格線60分。
綜合成績=直接考核成績×100%
2.其他崗位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以報考人員2024年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成績為依據。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后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為百分制。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40%+面試成績×60%
直接考核和面試的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并按規定組織體檢和考察。考核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體檢在我關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如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將視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或取消相關崗位招聘計劃。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通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上海海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者,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對招聘事業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上海海關事業單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等執行。
六、注意事項
(一)每位報考人員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
(二)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時間節點為:
1.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2.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報考人員必須以本人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報考時必須填寫本人取得的最高學歷。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取得的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學歷中有一個學歷的專業符合崗位條件;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報考人員取得的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學歷中有一個學歷的專業符合崗位條件,可認為滿足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
(四)報考人員須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考核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報考人員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本公告由上海海關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1-63233166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1.上海海關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上海海關
2024年08月22日
原標題:上海海關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822/t0035_14272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