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能珠海港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海港務)于2011年4月26日注冊成立,是由中國神華、廣東粵電發能和珠海港股份共同出資設立的專業化煤炭港口運營企業,注冊資本13億元。珠海港務是落實國家應急煤炭儲備戰略部署建成的第一批國家應急煤炭儲備基地,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規劃的煤炭接卸與中轉儲備梯級系統的主要組成部分,設計年吞吐量4080萬噸,其中卸船能力2020萬噸/年,裝船2060萬噸/年,裝火車1000噸/年,碼頭布置2個15萬噸級卸船泊位、1個5萬噸級與4個3000噸級裝船泊位,堆場最大堆存量270萬噸。
珠海港務的北海碼頭項目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鐵山港區興港鎮東南,于2011年6月經國家發改委批復建設。北海碼頭于2022年4月1日正式對廣西北海電廠配套碼頭進行專業化運營管理,負責北海碼頭項目建設管理、業務經營管理、生產運營管理及現場安全環保管控等工作。北海碼頭規劃有4個10萬噸級泊位,已建成的1#/2#泊位為一期工程,布置2個10萬噸級通用泊位,占地604畝,泊位設計長度590米;設計吞吐量820萬噸/年;設計靠泊船型為10萬噸級散貨船、4萬噸級雜貨船。
根據工作需要,經集團公司批準,珠海港務面向集團內部進行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面向集團公司系統內公開招聘設備技術崗位3人(北海)。
二、基本條件和任職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吃苦耐勞,具有良好團隊合作精神。
2.具有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能勝任崗位工作。
3.遵紀守法,無不良記錄,與原單位不存在經濟或其他糾紛。
4.其他原因不宜參加應聘的。
(二)任職要求
1.應聘人員應為國家能源集團系統內在職合同制職工。
2.應聘人員需滿足集團公司《員工招聘及調配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員工招聘及調配審批規則的通知》等有關系統內招聘的相關要求及條件。首次參加內部招聘的,應在原單位工作滿足一定年限,其中研究生3年、本科生4年、專科生5年;再次參加的,應在原單位工作滿3年。
3.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各招聘崗位說明中所列出的其他任職條件要求(詳見附件)。年齡、工作經歷、任職年限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0日,工作能力特別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三)符合集團公司親屬回避相關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評、擇優錄用的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
在報名時間內,應聘人員通過國家能源集團公司人力資源招聘管理系統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
根據公開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基本情況進行審核,并結合應聘者從業履歷,擇優確定入圍考評環節人選。
(三)綜合測評
組織對應聘人員能力素質進行綜合測評。
(四)擇優錄用
根據考評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選,經集團公司批復同意后,辦理入職手續。入職報到后,根據工作需要,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崗位。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
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4日。
(二)報名方式
1.應聘人員登陸國家能源集團人力資源招聘系統,實名注冊后進行報名。不接受來電、來訪、信函等其他方式報名。
2.應聘人員在國家能源集團人力資源招聘系統報名時,應真實準確填寫個人信息、教育經歷、工作履歷等情況,同時上傳本人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網學位認證報告、原單位勞動合同及其他相關附件材料。
五、其他事項
(一)請應聘人員于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系統報名。
(二)請應聘人員務必準確、完整填寫簡歷信息,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珠海港務有權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綜合考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將以網站系統、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等形式通知,請應聘人員持續關注招聘系統并確保通訊暢通。
(四)招聘期間的食宿及交通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五)珠海港務不組織應聘前培訓活動,也不以任何形式向應聘人員收取報名、培訓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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