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惠城區教育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粵發z2018{25號)、《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中小學教職工管理的指導意見》(中央編辦發z2019{230號)等文件精神,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要求,經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編內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招考、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招聘義務教育學校教師200人,幼兒園教師7人,緊缺教師48名。具體招聘崗位職數詳見附件。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1.招聘對象
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對象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
2.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師職業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報考學科與所學專業一致且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具體詳見附件1-1、附件1-2,惠城區在職合同制教學人員在惠城區公辦學校工作滿1年以上的,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即可);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惠城區在職合同制教學人員不限年齡);
(7)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師范類(心理健康崗位除外)本科以上畢業學歷(惠城區在職合同制教學人員在惠城區公辦學校工作滿1年以上的,其學歷要求為具有本科以上即可)。
(二)幼兒園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1.招聘對象
幼兒園教師招聘對象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往屆畢業生。
2.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服從工作安排,有團隊協作精神和奉獻精神;
(3)具備較強的專業素質、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熱愛幼教工作,責任心強,服從工作分配。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6)年齡30周歲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7)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持有教師資格證(具體詳見附件2,惠城區在職合同制教學人員在區公辦幼兒園工作滿1年以上的,持有教師資格證且學歷為本科以上即可);
(8)全日制專業不是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的,需有1年以上學前教育工作經歷(提供1年以上學前教育工作經歷證明及1年以上幼兒園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三)緊缺教師招聘對象及條件
1.招聘對象
國家“985”“211”“雙一流”建設學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統招本科以上應往屆畢業生。
2.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師職業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5)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6)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91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放寬至35周歲(即1986年8月31日及之后出生);
(7)具有與報考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具體詳見附件3)。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參加廣東省歷年來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專項招聘服務期未滿的,或聘用后因個人原因離職未滿3年的;
4.事業單位在編正式人員被解聘、取消聘用資格未滿5年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9.參加惠城區今年公開引進短缺學科教師招聘進入體檢并與惠城區教育局簽訂《就業意向書》的人員;參加惠城區2021年面向公辦中小學合同制教學人員遴選編內教師招聘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10.惠城區在職在崗編內教師。
四、薪酬待遇
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事業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經批準聘用的教師實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方式進行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5日上午8:30至7月19日下午5:00。
2.報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報名,請掃描或識別二維碼(二維碼將于7月14日添加至附件5中),進入教師招聘小程序完成報名,不在規定時間完成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
請應聘者進入小程序報名時務必正確選擇惠城區教育局發布的招聘崗位,并按系統操作要求,認真、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和上傳相關報名材料,一旦點擊“確認提交”,所填寫資料將不能修改,出現任何問題,后果自負。確認提交時,系統會給應聘者“報名編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編號”。
3.提交材料
網上報名時應上傳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①近期藍底免冠彩照;
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和學位證;
③各學年完整的學業成績單(應聘崗位如要求師范類專業的,成績單中須有師范類學生必修課程、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實習等課程,研究生應聘者須同時提交本科完整成績單);
④教師資格證;
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編內教師同意報考證明需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提供,非編內教師由用人單位提供);
⑥如所提供的學歷為境外學歷,需在報名時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⑦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加分規定的,提供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不按要求上傳有效證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⑧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軍分區關于批轉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軍分區政治部<惠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號)有關加分規定的,提供由惠城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加分證明,不按要求上傳有效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⑨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如1年以上學前教育工作經歷證明及1年以上幼兒園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如同一項材料有多頁的,請逐一對每一頁材料拍照后,再將每張圖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張JPG長圖上傳,嚴禁將多頁材料拍攝在同一張照片上。上傳前務必保證圖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辯認,否則,將作初審不合格處理。
4.志愿填報: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網上資格初審
根據網上報名上傳的報考資料,對應聘者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在報名系統中發布,考生可通過招聘系統查詢窗口查看。
(三)準考證打印
2021年7月22日上午9:00開放準考證打印,請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進入招聘系統查詢窗口,復制準考證鏈接后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時間:7月23日上午,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筆試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教育教學專業知識,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
(五)面試及資格復審
1.面試對象及資格復審:面試對象根據招聘崗位及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招聘職數與面試人數之比)的比例確定,如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公告。
3.面試形式
美術、音樂、體育及信息技術學科面試形式為專業基本功測試,其余學科面試形式為說課,專業基本功測試和說課滿分分別為100分。
(六)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專業基本功測試成績或說課成績×60%。
(七)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及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七、優惠政策
(一)符合《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并取得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的,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筆試原始成績加10分。
(二)符合《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軍分區關于批轉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軍分區政治部<惠州市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號)有關規定,能提供由惠城區退役軍人事務局開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號規定加分條件的現役軍人隨軍家屬證明的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
(三)惠城區在職合同制教學教輔人員報考鄉鎮學校的(含橫瀝鎮、蘆洲鎮、汝湖鎮、三棟鎮及馬安鎮學校,小金口街道和水口街道村小或教學點,不含小金口中學、小金口中心小學、水口中學、水口中心小學),在惠城區公辦學校服務滿1年的筆試原始成績加2分,滿2年的加4分,依次類推,最高加8分。
符合以上多項加分政策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計加分,筆試原始成績未達60分合格線的不加分,加分后筆試成績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八、考試的組織
(一)筆試、面試的命題、運輸、保密保管及筆試的評分、統計、查分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
(二)報名系統向第三方機構租用。
(三)考試的組織由區教育局負責,區人社局負責監督與指導,區紀檢部門負責監察。
九、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次考試在疫情常態化防控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惠城區2021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編內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惠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cq.gov.cn/)發布公告,請廣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據廣東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請參加考試的應聘者須在考試現場提供:粵康碼綠碼、14天行程軌跡證明(微信小程序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關注惠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試前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試前21天內有國外和港臺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考試。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惠城區在職合同制教學人員是指由惠城區教育局招聘并與聘用學校(幼兒園)簽訂3年勞動合同且當前在職在崗的合同制教學人員;
(四)筆試、面試的合格分數線均劃定為60分,筆試未達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試對象,專業基本功測試或說課其中有一項未達到60分的不得列入體檢與考察對象;
(五)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不遞補;
(六)年齡以身份證為準。報考人員年齡、工作年限、政策加分年限等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8月31日(政策有規定的除外);
(七)報考人員應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資格復審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
(八)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1屆畢業生,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報名應聘。嚴格落實“持證上崗”要求,所有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九)非2021年畢業生須于報名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報名時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上傳《就業推薦表》)。如所提供的學歷為境外學歷,需在報名時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十)報考人員須自覺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相關規定,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長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十一)被聘用人員需在聘用單位服務不少于5年,并簽訂服務協議;
(十二)體檢、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30天內未能配合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個人放棄聘用資格;
(十三)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在招聘過程及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對惡意干擾招聘工作的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經批準聘用的編內教師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五)紀檢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招聘工作。
本公告由惠城區2021年公開招聘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編內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52-2677312、2677403。
監督投訴電話:0752-2587407(區紀委監委駐區教育局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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