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和《關于印發舒城縣公立醫院編制周轉池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舒編辦〔2018〕31號)、《關于印發舒城縣建立鄉鎮衛生院編制周轉池制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舒編辦〔2018〕42號)、《關于開展醫療衛生機構人才“縣管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舒人社秘〔2018〕1570號)等規定和要求,經批準,現就2021年舒城縣公立醫院員額池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由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舒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指導,中共舒城縣紀律監察委員會、舒城縣監察委員會全程監督。
招聘公告、筆試成績以及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相關信息,都將通過舒城縣人民政府網(www.shucheng.gov.cn)統一向社會發布。
三、招聘計劃
2021年舒城縣公開招聘公立醫院員額池計劃283名、鄉鎮衛生院“縣管鄉用”計劃30名,具體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附件1、2。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2)。
“年齡條件”中“30周歲及以下”為“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等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本縣醫療衛生單位近三年內辭職、辭退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⒈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須在報名前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現場報名時請佩戴好口罩,做好個人防護,掃碼顯示“綠碼”,經體溫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報名現場。考生應認真閱讀附件4:《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報名時間:2021年7月15日至7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報名地點: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六樓會議室(舒城縣城關鎮花橋路與鼓樓北街交叉口)。
2.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資格證書、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21年舒城縣公立醫院員額池和鄉鎮衛生院“縣管鄉用”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3)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還應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式樣見附件5:《關于同意XXX同志參加2021年舒城縣公立醫院員額池和鄉鎮衛生院“縣管鄉用”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的證明》。
(4)報名時,考生須現場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4)。
3、報名有關要求
(1)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應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2)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按每人45元標準繳納筆試費用。在報名期間未繳納筆試費用的視作自動放棄報名。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報考,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減免筆試費用需在報名現場申請,逾期不予辦理)。辦理減免手續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3)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4.開考比例
應聘同一崗位的,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開考比例為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崗位被取消后3日內到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教股改報其他崗位或領取已繳納的筆試費用。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所有崗位均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1科,分為《臨床醫學專業知識》或《護理專業知識》或《醫學基礎知識》(所報崗位考試科目詳見附件1、2)。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20分。
(2)筆試時間、地點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于2021年7月28日正常辦公時間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教股領取準考證,并在規定的時間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筆試。
(3)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名單(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績并列的,按試卷中主觀題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
(三)體檢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體檢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考察
考察工作在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五)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即履行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須在2021年8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等證件材料,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聘用
(1)公立醫院員額池招聘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期滿3年方可流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經考核能勝任所聘崗位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經考核不能勝任所聘崗位的,以及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的,不再續簽,終止聘用關系。
(2)鄉鎮衛生院“縣管鄉用”招聘人員納入牽頭醫院統籌管理,與其建立人事關系,聘用對象與定崗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牽頭醫院簽訂三方聘用合同,按規落實鄉鎮衛生院編制、崗位及工資待遇。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期滿3年方可流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使用鄉鎮衛生院編制周轉池的人員中,達到醫共體牽頭縣級公立醫院事業編制周轉池使用標準的,經過考核、批準,可擇優選聘納入到縣級公立醫院編制周轉池管理。其中: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在鄉鎮衛生院連續在崗服務不低于3年或累計在崗服務不低于5年;專科學歷的人員,在鄉鎮衛生院連續在崗服務不低于5年或累計在崗服務不低于6年。對全聘期內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在邊遠、條件較差的鄉鎮衛生院工作,選聘初試時,按有關規定加分,加分后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聘。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繼續享受所在基層單位崗位編內人員相關政策待遇。
六、招聘紀律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舒城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七、相關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64-8621407(舒城縣衛健委人事科教股)
0564-8088086(舒城縣人民醫院人事科)
0564-8621757(舒城縣中醫院人事科)
監督舉報電話:0564-8621152(舒城縣紀委、監察委)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舒城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舒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舒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