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保障隨軍家屬就業安置政策落實,根據《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辦法》(國發〔2013〕42號)、《湖北省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辦法》(鄂政發〔2014〕4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措施》(鄂擁辦文〔2023〕5號)、《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隨軍家屬辦法》(宜人社發〔2024〕3號)有關要求,結合秭歸縣部分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面向駐秭部隊隨軍家屬開展專項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涉及1個主管部門1個事業單位,1個崗位,共招聘2人。詳見《2024年秭歸縣事業單位面向隨軍家屬專項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范圍
本次專項公開招聘隨軍家屬對象為經師(旅)級以上部隊機關批準隨軍,且未經政府計劃安置的駐秭部隊隨軍家屬。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2024年秭歸縣事業單位面向隨軍家屬專項公開招聘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
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6.已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有編制的;
7.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8月27日上午8:30-12:00。
2、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攜帶本人畢業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近期紅底免冠1寸登記照片2張,《2024年秭歸縣事業單位面向隨軍家屬專項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1)及崗位要求所需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縣人武部報名。
3.資格審查由縣人武部會同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共同進行,嚴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應聘者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其報名資格。資格審查通過后發放筆試準考證。
4.在實施筆試前,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應達到《崗位表》規定的1:3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商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經人社部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并發布公告予以明確。
(二)考試安排
考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縣人武部、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考試評定由軍人綜合評定、筆試和面試組成。
1.軍人綜合評定。
按《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隨軍家屬辦法》(宜人社發〔2024〕3號),由駐秭各部隊初審后報縣人武部評定。
2.筆試
(1)筆試內容綜合知識,總分100分。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重要時事、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和經濟、管理、歷史、科技、文學等。
(2)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持筆試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3)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為40分(含40分),未到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
(1)面試入圍人員的確定。按照筆試成績40%與軍人綜合評定成績30%之和從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崗位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數未達到規定的比例,需要取消、核減或降低開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商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經人社部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要求,并發布公告予以明確。
(2)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面試人員憑筆試準考證及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缺任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由縣人武部通知到考生。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評分平均分的方法計算,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4)面試公告發布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可不再遞補。面試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含7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4.總成績計算
(1)隨軍家屬考試評定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占40%,軍人綜合評定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的權重計算考生考試評定總成績,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2)隨軍家屬考試評定總成績及時在秭歸縣人民政府官網及各駐秭部隊公示欄公示。
四、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體檢入圍人員根據考試評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綜合成績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集中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公告及時在各駐秭部隊公示欄公示。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考察組要結合考生個人信息全方位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進行復審等。
五、公示和聘用
(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根據考試評定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及時在秭歸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縣人武部在各駐秭部隊公示欄公示。公示時間應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備案。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備案,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被聘人員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經縣人社局審核備案下達聘用通知書后,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實行崗位管理。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符合宜昌市人才單列崗位政策的,按照新進人員可聘用的崗位等級予以聘用,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1.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公告《崗位表》所列內容,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筆試和面試輔導培訓班。
秭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原標題:2024年秭歸縣事業單位面向隨軍家屬專項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bzg.gov.cn/content-13-95024-1.html